12月27日,信源通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结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6 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以及汤美坤在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作用,说明是否应当认定汤美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文件,汤美坤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及兼职较多企业,部分企业与公司均属于轨道交通行业。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结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6 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以及汤美坤在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作用,说明是否应当认定汤美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回复中,信源通指出,根据公司认定及所有股东、董事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高积同能够直接控制公司 90.00%的股份表决权,能够通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公司设立后,担任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直接通过股权控制、任职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因此高积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总经理为高积同,自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延池为总经理高积同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股东弘信源集团及汤美坤未提名或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未任命财务、生产、采购、研发、行政人事、 质量等各部门管理人员,未委派财务人员,未对公司财务资金进行控制。汤美坤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在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与公司签署了 《董事聘任协议》。汤美坤除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未担任其他具体职务,也一直未在公司领薪。汤美坤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公司施加影响,通过其拥有的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建议,汤美坤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各业务流程审批、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文件等日常经营事项。
综上所述,根据《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6 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以及汤美坤在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作用情况,汤美坤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LCU 可编程逻辑控制单元、主被动障碍物检测系统、走行部在线监测系统、PHM 车辆健康检测系统、智能融合系统等。
公司目前已在轨道交通的网络控制、无人驾驶安全监测、智能运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所研发的产品已在城市地铁项目上得到广泛应用。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国际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LCU 产品获得第三方机构的 SIL4 安全等级认证,主/被动障碍物检测产品获得 SIL2 安全等级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