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6-29 0:50:18讯: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6月28日发布联合公告,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下周一)开始。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投资者教育合作等安排达成共识。联合公告要求,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
当日晚间,港交所发布北向合资格ETF初始名单。
沪深交易所也发布公告,港股通ETF共4只,包括盈富基金等股票ETF。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5月底,沪深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约16334亿元,港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约20098亿元。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交易标的,切实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两地市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宣布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ETF纳入互联互通。
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于7月4日开始
根据联合公告,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统一简称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互联互通)。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开始。
今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ETF纳入互联互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
联合公告表示,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投资者教育合作等安排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加强执法合作,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维护互联互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联合公告指出,两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互联互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ETF纳入互联互通相关业务。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互联互通相关投资。市场各方应抓紧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确保ETF纳入互联互通顺利实施。
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加强跨境监管
近年来,证监会有序推动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分别于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推出沪港通、深港通机制,开创了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跨境投资新模式。沪深港通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有序,证监会持续优化完善沪深港通交易、结算、监管等各项制度,扩大沪深港通每日额度,推动南北向“看穿式”监管,先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科创板公司股票纳入标的,推进内地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两地市场共同发展。
此外,证监会在优化停牌机制,改革尾盘交易机制,完善持股上限管理方式等方面均作了制度完善,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截至2022年5月底,沪深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约16334亿元,港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约20098亿元。
2022年5月27日,两地证监会共同发布《联合公告》,将ETF这一适合被动投资的指数化基金产品纳入互联互通,有利于丰富互联互通投资品种,进一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两地资本市场,增强A股对境外中长期配置型资金的吸引力,提高内地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水平,也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交易标的,切实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两地市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宣布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ETF纳入互联互通。
ETF市场有望迎来增量资金
证监会6月24日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简称《公告》), 明确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公告》共5条,一是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从《公告》主要内容看,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交易和登记结算安排、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合作等事项,参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执行。
同时,沪深两市交易所、中登公司也发布了相关公告。最受市场关注的是:股票ETF纳入沪港通标的范围要求为:交易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
此外,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6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沪股通ETF、深股通ETF、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
中信建投非银金融研究团队指出,互联互通机制开通以来,产品品类持续拓展,ETF获纳入将扩大产品品类,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与长期资金的不断入市,加之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扩大,ETF纳入互联互通,将有助于提升中国权益类ETF渗透率的提升。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