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三板 >> 文章正文

香溢融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合计487.2万

加入日期:2022-3-11 1:36:1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3-11 1:36:19讯:

  挖贝网3月10日,香溢融通(行情600830,诊股)发布公告,公司分别与宁波市树人书画院、浙江大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童画树人美术培训有限公司、宁波农大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4、86号部分商业用房出租给其进行经营,租赁期8年,租金合计487.20万元。上述四家承租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王鸣春,同时王鸣春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王鸣春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公司支付的租金、违约金等全部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公司

  承租方:宁波市树人书画院、浙江大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童画树人美术培训有限公司、宁波农大食品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房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4、86号一楼(1-9-1、1-9-2)、二楼(2-6-1、2-6-2),四份《房屋租赁合同》总租赁面积为约1,01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承租方租赁用途为自用办公。

  租期:租期8年,租期自从2022年2月18日到2030年2月17日止。公司同意给予承租方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止6个月的免租装修期,承租方无需承担免租装修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

  租金:租金按年计价。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内租金累计121.80万元,四份合同租期内租金合计487.20万元。

  租赁采用“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每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合计15万元(已免除免租装修期租金)。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交纳合计5万元承租保证金。

  在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相关的水电费、治安费、工商管理费、门前三包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按规定承担。

  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达30日的;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违法经营、无证经营或被行政部门依法处罚的;违反消防、治安、环保等有关规定的以及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的。

  其他:承租方为共同债务人,向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任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发生违约的,视为所有承租方违约。任一《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所有合同一并解除。

  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公司已收到首期租金15万元。该租赁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香溢融通主营业务包含典当业务、担保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类金融投资业务。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