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 近日,中泰证券(行情600918,诊股)(600918.SH)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7.61亿元,同比增长19.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1亿元,同比增长22.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6.46亿元,同比增长20.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3亿元,同比减少79.61%。
上半年,中泰证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9%,比上年同期增加0.72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38.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16亿元,增幅5.34%。主要变动情况是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增加66.66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投资减少26.61亿元,融出资金增加32.21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9.92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1477.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6.68亿元,增幅5.47%。主要变动情况是拆入资金增加24.44亿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44.07亿元,应付短期融资款减少22.21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减少41.56亿元,应付款项增加14.38亿元,应付债券增加53.71亿元。
2021年上半年,中泰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2255.86万元,上年同期为1.37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39.69万元,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142.41万元,债权投资减值损失-101.15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96.50万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8.85万元。
分业务来看,中泰证券上半年证券经纪业务实现收入18.79亿元,毛利率36.97%,同比减少4.69个百分点;证券投资业务收入7.70亿元,毛利率81.08%,同比增加22.81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6.71亿元,毛利率37.83%,同比增加3.05个百分点;期货业务收入9.76亿元,毛利率10.93%,同比增加2.92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95亿元,毛利率31.07%,同比减少8.97个百分点;信用业务收入4.62亿元,毛利率95.76%,同比增加4.34个百分点;境外业务收入1.74亿元,毛利率6.58%,同比增加15.43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6.35亿元,毛利率-3.52%,同比增加1.59个百分点。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上半年中泰证券共完成16单股权主承销项目的发行上市,合计承销规模114.24亿元,其中IPO项目7单、非公开发行项目9单;公司承销债券类项目328单,承销规模合计714.05亿元,其中主承销135单,承销规模合计534.03亿元;公司推荐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承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项目9单,融资规模2.94亿元。持续督导新三板挂牌公司279家,其中创新层公司39家,精选层公司2家。
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泰创投共完成投资6笔,总投资金额1.52亿元,其中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3个。报告期内,中泰创投实现营业收入12,877.62万元,净利润9336.53万元。
信用业务方面,上半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335.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57亿元,增长5.19%,期末总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70.85%;公司股票质押待购回余额67.4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4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融资规模为45.32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322.56%,以资管计划作为融资工具的融资规模为22.16亿元。
境外业务方面,2021年上半年,中泰国际完成IPO项目3个,港股IPO融资额约31.06亿港元,同比上升32.68%,其中,赛生药业为市场关注度高的香港上市项目;完成债券类项目26个,融资额约41.93亿美元;完成财务顾问项目2个。报告期内,中泰国际投资的满帮项目在美股上市。
2020年上半年,中泰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6.22亿元,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8.01亿元,期初余额为18.87亿元,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15.36亿元。
2021年上半年,中泰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0.54亿元,上年同期为16.22亿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3.98亿元,期初余额为23.87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上半年中泰证券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2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4%。
证监会7月23日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2021年,中泰证券评级为A,较2020年AA评级下降一级。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业务活动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有四项:
1.东旭光电(行情000413,诊股)债权纠纷案、华阳经贸债权纠纷案、安徽外经集团债券兑付纠纷案、海航财务债券质押式回购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均无后续进展。该等案件为中泰资管作为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提起,不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金山实业有抵押优先贷款票据买卖纠纷案、大民种业股权投资纠纷案、林某某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国购投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15华信债”公司债券兑付纠纷案、高源投资有限公司抵押保证融资纠纷案、皇月国际项目贷款违约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无后续进展。
3.乌海洪远融资租赁合同执行纠纷案。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公司”)以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润”)为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诉讼请求,提起上诉。报告期内,二审诉讼请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得追加富海公司为被执行人)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现已申请恢复执行。
4.镇江兆和项目贷款违约纠纷案。中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向镇江兆和项目提供银团贷款,珠海市兆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兆和”)为担保人,后借款人及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付息责任,导致该项目贷款违约。中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银团其他贷款方共同委托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香港”)以珠海兆和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额1,000.00万美元。2021年4月13日,国信香港向中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送达案件判决书:判决珠海兆和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管理费用。珠海兆和已进入破产程序,中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已申报债权,破产案件正在审查债权过程中。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有三项:
1.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违约纠纷案。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晟集团”)发行福晟集团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福晟03”)、福晟集团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福晟01”),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因福晟集团违约,“18福晟03”债券持有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19福晟01”债券持有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三度星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公司以福晟集团为被申请人于2021年2月10日分别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标的额分别为208,547,000元、314,057,167.8元(以仲裁申请书中暂计的各项请求金额为依据),2021年6月30日,仲裁委员会裁决福晟集团支付“18福晟03”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预缴的仲裁费。2021年6月28日,仲裁委员会裁决福晟集团支付“19福晟01”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预缴的仲裁费。2021年7月28日,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两案均在执行过程中。
2.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2017年12月4日,公司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方达投资”)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协议。因北京方达投资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利息,2021年5月27日,公司以北京方达投资为被告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额36,371.918305万元(以诉状中暂计的各项请求金额为依据),请求判令北京方达投资向公司支付融资本金、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并确认公司对北京方达投资提供质押的股票在全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7月18日,公司收回部分债权,2021年7月20日,公司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标的额变更为334,527,630.79元(以诉状中暂计的各项请求金额为依据)。现本案正在一审过程中。
3.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农商行”)与中泰资管签订了《齐鲁资管023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中泰资管为管理产品的管理人。2021年1月4日,中泰资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漳州农商行以中泰资管为被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额65,035,624.77元(以诉状中暂计的各项请求金额为依据),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泰资管返还委托资金、回购利息、赔偿损失等费用。现本案正在一审过程中。
报告期内,中泰证券受到的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及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有三项:
1、2021年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济南分行”)对公司及公司原经纪业务部负责人刘洪松、合规管理总部负责人安铁(同时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分别出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罚字)[2021]年8号、9号和10号》,指出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等问题,人行济南分行采取行政处罚,对公司处95万元罚款,对上述部门负责人分别处2.5万元和3.5万元罚款。
2、2021年5月8日,山东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7号),指出公司存在网上营业厅系统升级、变更上线前未进行充分测试、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机制不健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未及时上报等问题。
3、2021年1月22日,山东证监局出具《关于对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号),指出鲁证期货存在后台部门部分员工为其推荐客户并领取业务提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