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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上半年净利增12%人均薪酬增27%

加入日期:2021-8-31 18:24:34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8-31 18:24:34讯: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8月27日晚间,申万宏源(行情000166,诊股)(000166.SZ)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8月30日,申万宏源收报4.62元,跌幅0.43%。今日,申万宏源收报4.70元,涨幅1.73%。

  今年上半年,申万宏源实现营业收入160.79亿元,同比增长2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1亿元,同比增长12.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14亿元,同比增长15.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43亿元,上年同期为99.09亿元,同比减少386.03%。

  报告期内,申万宏源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2.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1%,较上年同期增加0.26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6月30日,申万宏源资产总额5205.98亿元,同比增长6.00%;负债总额4266.34亿元,同比增长6.38%;资产负债率为77.76%,较上年同期增加0.68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37%,较上年同期减少0.31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1.37%,较上年同期减少0.30个百分点。

  申万宏源集团旗下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期货等类型子公司,业务涵盖企业金融、个人金融、机构服务及交易、投资管理四大板块。

  企业金融业务以企业客户为对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和本金投资业务。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财务顾问等;本金投资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等。报告期内,公司企业金融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9亿元,同比增长23.03%,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板块7.34亿元、本金投资业务板块5.75亿元。

  申万宏源主要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等子公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根据Wind资讯统计,2021年上半年,A股股权融资总额7874.69亿元,同比上升21.40%,募集家数568家,同比增加198家。其中,IPO融资表现亮眼,募资金额达2109.50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51.46%,募集家数达245家,融资数量再创新高;公司债发行总额16665.90亿元,同比增长2.26%;金融债发行总额47226.95亿元,同比增长3.43%。

  报告期内,境内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共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4个(不含精选层),其中IPO项目4个、再融资项目10个,融资金额162.43亿元;精选层2家,行业排名第1;境外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共参与21个项目的承销及配售。公司债主承销项目124家,主承销金额782.31亿元,行业排名第7(证券业协会口径,WIND资讯,2021);金融债主承销项目35家,主承销金额525.10亿元,行业排名第 7;企业债主承销项目11家,主承销金额68.69亿元,行业排名第10;场外市场业务一级市场完成挂牌及发行27家次,行业排名第2,募集资金规模12.16亿元,行业排名第1(WIND 资讯,2021)。

  截至报告期末,申万宏源融资融券业务规模806.78亿元(按证券公司监管报送口径统计),较上年末下降0.20%,市场占有率4.52%,其中:融资业务规模715.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融券业务规模90.9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2.99%;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75.95%。

  截至报告期末,申万宏源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81.8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8.85%,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179.50%。

  截至报告期末,申万宏源公募基金投顾服务客户8.1万户,管理规模近29亿元,位居第一批试点券商前列,现已上线4大策略9个组合,累计复投率达45%以上,部分中低风险组合盈利客户占比超过90%。申万菱信凭借资深投研团队,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取得了较好投资业绩,报告期末管理公募基金规模较上年末增长6.42%。富国基金整体投资业绩保持优异,报告期末管理公募基金规模7907.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49%。

  2021年上半年,申万宏源信用减值损失为2.26亿元,上年同期为1.80亿元,同比增加25.29%。其中,融出资金减值损失7756.34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06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申万宏源应付职工薪酬为63.42亿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为51.79亿元,同比增长22.47%。

  2021年上半年,申万宏源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3.35亿元,上年同期为29.15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11591人,其中:申万宏源集团105人,申万宏源证券10917人(含证券经纪人1662人),其他子公司569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1年上半年,申万宏源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34.99亿元,上年同期为30.31亿元,同比增长15.44%;上半年人均薪酬福利为30.19万元,上年同期为23.83万元,同比增长26.69%。

  报告期内,申万宏源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申万宏源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申万宏源未发生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及其子公司(以下部分中申万宏源证券简称“公司”)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共计6起。

  1.公司诉刘祥代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2019年12月,公司与刘祥代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刘祥代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后经公司强制平仓,尚欠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10763.24万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祥代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公司起诉。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2.公司诉张留洋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2020年6月,公司与张留洋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张留洋开展融资购买股票业务期间,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后经公司强制平仓,尚欠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8540.08万元未还。经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留洋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公司起诉。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3.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基金合同纠纷案。2019年10月,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来光伏”)、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泓盛资产”)签订《泓盛腾龙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来光伏为基金委托人、泓盛资产为基金管理人,公司为基金托管人。中来光伏认为泓盛资产未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认为公司未尽托管人的相应义务,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泓盛资产赔偿投资本金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损失;(2)公司作为托管人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1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本案。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裁决。

  4.公司诉RAAS CHINA LIMITED、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2017年10月,公司与RAAS CHINA LIMITED 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RAAS CHINA LIMITED向公司融入资金,科瑞天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3月,公司、RAAS CHINA LIMITED、深圳莱士、科瑞天诚签订了《补充协议》。2018年9月,深圳莱士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RAAS CHINA LIMITED 向公司支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深圳莱士向公司支付相关利息,科瑞天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2021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本案。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5.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世联行(行情002285,诊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2015年11月,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创新投”)与上海世联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世联行”)等签署了《上海祺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16年11月,申万创新投与上海世联行签署了《关于上海祺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协议》。后上海世联行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申万创新投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上海世联行履行收购义务,支付投资款及协议约定的回购利息合计人民币6178.54万元。2021年4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裁决。

  6.公司诉邹勇、李亚丽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2017年3月,公司与邹勇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邹勇向公司融入人民币13600万元,其配偶李亚丽承担连带责任。期间,邹勇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未在履约比例低于平仓线时采取措施使履约保障比例恢复至约定的预警值以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勇归还本金人民币7368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李亚丽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等。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以下部分中继续简称“公司”)遗留案件最近有进展的共9起。

  1.公司诉翁武游、林永飞、翁雅云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6年6月及2018年2月,公司与翁武游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翁武游向公司融入合计人民币9900万元的资金,林永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其持有的“摩登大道”作为质押标的股票,林永飞配偶翁雅云予以确认。2018年12月,翁武游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判决已生效,公司拟向法院申请执行。

  2.公司诉沈培今、朱礼静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7年4月,公司与沈培今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沈培今向公司融入人民币70000万元的资金,其配偶朱礼静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10月,沈培今履约保障比例跌至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以下,且未依约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预警值以上或采取其他履约保障措施,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培今、朱礼静支付本金未偿还人民币695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2021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截至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3.公司诉柯宗贵、陈色琴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系列纠纷案。

  (1)2017年3月,公司与柯宗贵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贵向公司融入人民币8300万元,其配偶陈色琴承担连带责任,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马美容提供质押担保。柯宗贵自2020年3月起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亦未完成回购交易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2)2017年3月,公司与柯宗贵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贵向公司融入人民币10000万元,其配偶陈色琴承担连带责任,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马美容提供质押担保,期间柯宗贵向公司归还了4000万本金。柯宗贵自2020年3月日起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亦未完成回购交易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3)2017年7月,公司与柯宗贵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贵向公司融入资金9000万元,其配偶陈色琴承担连带责任,马美容提供质押担保,期间柯宗贵归还了部分本金,后柯宗贵后续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亦未完成回购交易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本金人民币2173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2020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4.公司诉柯宗庆、谭爱武质押式证券回购系列纠纷案。

  (1)2017年7月,公司与柯宗庆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庆向公司融入人民币6500万元,其配偶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期间柯宗庆归还了部分本金。后柯宗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回购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柯宗庆需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3696.42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柯宗庆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2018年4月,公司与柯宗庆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庆向公司融入人民币6990万元,其配偶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期间,柯宗庆归还了部分本金,后由于柯宗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回购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柯宗庆需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323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柯宗庆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2018年4月,公司与柯宗庆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柯宗庆向公司融入人民币2510万元,其配偶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期间,柯宗庆归还了部分本金,后履约保障比例跌破平仓线,柯宗庆未依约回购本息等,构成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柯宗庆需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499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谭爱武承担连带责任。柯宗庆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公司诉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协议违约纠纷案。2018年10月,公司所管理的申银万国天天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创金合信”)管理的创金合信邻水融富2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邻水融富2号”)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成交金额为7000万元,质押债券为“17国购01”100000手。2019年1月,创金合信及其管理的邻水融富2号在约定的到期日未履行资金融入方的还款义务,构成违约,经多次催讨,被申请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委托人合法权益,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2021年7月,公司收到裁决书,裁决邻水融富2号履行还款义务,偿还本息合计人民币7109.39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等。邻水融富2号未能按照裁决书履行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6.公司诉蔡小如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7年6月,公司与蔡小如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蔡小如向公司融入了人民币9150万元,期间蔡小如部分购回合计1580万元,后蔡小如未依约完成全部购回,构成违约。2019年8月,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2019年10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蔡小如向公司返还人民币757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违约金等。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处于强制执行程序。

  7.公司诉中信国安(行情000839,诊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8年,公司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中信国安向公司融入资金,2018年10月,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中信国安未依约履行相关义务,构成违约。2019年12月,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并获得受理,要求支付本金人民币4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2020年1月,本案移送北京市三中院处理。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8.公司诉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018年3月,公司与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国安投资向公司融入资金,中信国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10月,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国安投资未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中信国安亦未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构成违约。2019年12月,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并获得受理,要求支付本金人民币32896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2020年1月,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判决。

  9.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诉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信托贷款违约案。2016年,申万创新投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申万创新投交付信托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由光大信托公司向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中科建设”)发放信托贷款,中科龙轩工程项目管理海安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后中科建设到期未支付相应利息,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构成违约。后光大信托公司与申万创新投合意终止信托,并将其基于相关债权及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转让于申万创新投。2018年9月,申万创新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决中科建设向申万创新投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及利息、支付罚息、律师费,中科龙轩对前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11月,申万创新投收到该案件一审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后申万创新投就该裁定上诉。2021年8月,申万创新投收到最高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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