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7日讯昨日晚间,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600837.SH)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海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34.71亿元,同比增长31.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0亿元,同比增长49.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7亿元,同比增长54.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58亿元,同比增长14031.01%。
今日,海通证券股价小幅上涨,截至收盘报12.43元,涨幅0.97%。
截至今年6月30日,海通证券资产总额7230.92亿元,同比增长4.18%;负债总额5497.99亿元,同比增长4.54%;资产负债率为71.48%,较上年同期增加0.25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2.07%,较上年同期增加5.61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2.07%,较上年同期增加5.6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1.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0%,较上年同期增加0.84个百分点。
海通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财富管理、投资、资产管理、交易及机构、融资租赁等。
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51.89亿元,同比增长4.92%,毛利率为62.68%,比上年增加21.88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30.08亿元,同比增长45.60%,毛利率为54.55%,比上年增加1.65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24.16亿元,同比增长36.98%,毛利率为62.62%,比上年增加1.33个百分点;交易及机构业务营业收入为64.73亿元,同比增长36.92%,毛利率为68.95%,比上年增加6.84个百分点;融资租赁业务营业收入为24.22亿元,同比增长10.59%,毛利率为32.91%,比上年增加0.77个百分点;其他业务营业收入为39.64亿元,同比增长89.21%,毛利率为-0.80%,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
财富管理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财富管理客户数量(剔除休眠账户)1386.5万户,较报告期初增长5.4%,期末客户总资产2.64万亿元,较去年底增长9.5%,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8.19万亿元,同比增加11.8%
投资银行业务,2021年上半年,完成35个股权融资项目发行上市,共募资402.7亿元。其中,完成11单科创板项目挂牌;完成7单创业板项目挂牌;共完成22单IPO项目挂牌,发行金额165.3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IPO、再融资的在审及待发项目数量分别为53家与22家。
在境外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2021年上半年完成了22个IPO项目。在海外资本市场共计完成8单股权融资项目,其中包括5单美股股权融资项目和3单印度股权融资项目。
境内债券融资业务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主承销各类债券488期,合计承销金额2378亿元。其中,企业债承销金额260亿元;公司债承销金额767亿元。
在境外债券融资业务方面,2021年上半年海通国际共计完成了136个债券发行项目,包括27笔绿色债券。
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10.25亿元,上年同期为29.00亿元,同比减少64.67%。其中,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85亿元,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4.98亿元,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1.32亿元,其他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1.61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通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68.85亿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为64.78亿元。
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8.98亿元,上年同期为35.6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海通证券集团雇员人数11433人。其中公司雇员人数6077人,子公司雇员人数5356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43.06亿元,上年同期为28.83亿元,增长49.36%;员工人均薪酬福利为37.66万元,上年同期为27.21万元,增长38.40%。
证监会7月23日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2021年,海通证券评级为BBB,较2020年AA评级下降两级。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业务活动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及个别分支机构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次。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14号),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在履行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未按规定对所利用的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核查;在担任财务顾问过程中,未通过函证、访谈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核查。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号),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
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相关违规行为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以及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煌、张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2号),对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收购对象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股权结构不一致。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明嘉、朱文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4号),对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在发行人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收购对象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股权结构不一致。
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46号),对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监管函认定南通营业部在异常交易预警、监控及处理,员工系统权限及客户交易委托记录要素等方面存在不足。
此外,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海通证券集团尚未披露的新增(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6起。
第一起为公司与南一农公司、红太阳集团、南京世界村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一农公司”)拒绝依约履行股票质押购回义务,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融资人南一农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要求担保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集团”)、南京世界村动力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世界村”)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5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0年11月12日开庭,2021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2021年6月南一农公司已被南京高淳区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将根据南一农公司破产重整进展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等。
第二起为公司与红太阳集团、南一农公司、杨寿海、杨柳、南京振邦、江苏振邦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因红太阳集团融资融券期限到期后未能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融资本金、证券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融资人红太阳集团支付融资负债本金人民币25,771.18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并要求南一农公司、杨寿海、杨柳、南京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振邦”)、江苏振邦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振邦”)承担相应担保责任。2021年1月13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第三起为海通资管与孙军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孙军质押其持有的吉药控股(行情300108,诊股)(证券代码:300108)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海通资管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10,8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4月1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2020年11月19日一审开庭,2021年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海通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起为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与富诚海富通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华泰美吉特灯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生实质性违约,专项计划持有人之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邮储银行”)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及包括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诚海富通”)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其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诉请金额为本金人民币52,657.98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等。2020年11月1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9日第一次开庭。目前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第五起为海通资管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红太阳(证券代码:000525)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海通资管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人民币32,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1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2020年8月7日一审开庭,2020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后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23日维持原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3日受理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已指定管理人。后续海通资管将代表资管计划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案件涉及的潜在损失已在交易之前予以充分考虑,未来对本公司及海通资管的潜在损失风险较小。
第六起为海通资管与王悦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王悦质押其持有的恺英网络(行情002517,诊股)(证券代码:002517)股票并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质押交易违约,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支付本金人民币13,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20年5月11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2020年10月29日一审开庭,2021年2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海通资管诉讼请求。海通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涉及的潜在损失已在交易之前予以充分考虑,未来对本公司及海通资管的潜在损失风险较小。
除上述案件外,海通证券集团内(除境外上市子公司)尚处于执行阶段的案件共8起,涉及案件金额132,38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