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8-21 12:04:51讯:
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23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舒华体育”)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65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96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261家企业。
舒华体育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勇、李良。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9单IPO项目。此前,1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舒华体育系专业、科学的运动健康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为健身器材和展示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健身器材包括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
公司控股股东为舒华投资。本次发行前,舒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73.85%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维建、杨双珠和张锦鹏。本次发行前,张维建直接持有公司4.64%的股份,通过直接持有舒华投资95.0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73.85%的股份,杨双珠直接持有舒华投资5.00%的股权,张锦鹏直接持有公司3.93%的股权。张维建和杨双珠、张锦鹏分别系夫妻关系和父子关系。
舒华体育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的12.15%。舒华体育拟募集资金5.05亿元,其中,3.04亿元用于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566.67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41.93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服务费占直销室外路径收入的比例较高,综合服务费支付对象与发行人经销商高度重合。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向经销商销售产品与购买室外路径业务配套服务在业务上是否相互独立;扣除综合服务费后,直销模式较经销模式利润更低,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综合服务商的资质、选聘要求,说明前五大综合服务商均是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前五大综合服务商发生的服务费总额占比较高,而发行人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两者不相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同项目综合服务费比例差异较大的情形,是否存在年度间或项目间调节综合服务费进而调节利润的情形;(4)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综合服务商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防范商业贿赂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经销模式下的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部分经销商使用公司商号,发行人给予经销商的返利较少,部分经销商年度期末库存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经销模式销售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目前现有的经销商家数是否和收入相匹配;(2)说明授权部分经销商使用公司商号是否系行业惯例,发行人是否名义持股或参股上述授权使用公司商号的经销商,经销商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对经销商的定价机制,说明报告期经销收入持续下降,给予经销商返利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返利金额整体较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其他财务资助或利益安排;(4)说明报告期各期前20大经销商期末库存比例与其他经销商期末库存比例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部分经销商期末库存占采购金额比例较高且各期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室内健身器材产品定价机制,说明2019年发行人室内健身器材产品涨价是否符合行业价格波动趋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安踏体育、特步体育均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发行人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安踏体育认定为关联方,特步体育实际控制人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历史出资提供借款。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主要客户安踏体育和特步体育通过关键股东及高管和实际控制人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报告期发行人与安踏体育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安踏体育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是否相符;(2)说明安踏体育展示架业务规模,公司参与年度招标和日常定制业务获取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公司对安踏体育是否构成重大依赖,未来林芝安大如减持发行人股份,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与安踏体育签署的《展示用品定制框架协议》和与特步体育签署的《货架定作协议》期限均仅为1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4)结合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环境、体育用品线上发展趋势、发行人现有在手订单、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安踏、特步以及阿迪达斯等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或未来需求大幅下滑的风险,发行人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的风险揭示是否足够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某型号跑步机两次被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产生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整改措施是否有效;(2)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