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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最后一公里”上交所明确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四项安排

加入日期:2020-6-5 22:00:4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6-5 22:00:49讯:

  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中,涉及的对赌协议处理、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等做出针对性安排。“旨在持续增强科创板相关制度安排的包容性和适应性,进而将吸引优质科创类红筹企业登陆科创板、促进科创板市场做优做大等现实需要落到实处。”上交所称。

  《通知》规范的事项,在已申报红筹企业发行上市审核中已有涉及,属于红筹企业基于其境外注册治理结构和运行惯例而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通知》结合红筹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标境外市场有关红筹企业发行上市的市场实践,根据科创板审核规则、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四项针对性安排:

  一是针对红筹企业上市之前对赌协议中普遍采用向投资人发行带有特殊权利的优先股等对赌方式,明确如承诺申报和发行过程中不行使相关权利,可以将优先股保留至上市前转换为普通股,且对转换后的股份不按突击入股对待。

  二是针对红筹企业法定股本较小、每股面值较低的情况,明确在适用科创板上市条件中“股本总额”相关规定时,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总数或者存托凭证总数计算,不再按照总金额计算。

  三是对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相关条件中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这一原则性要求,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同行业比较等纬度,明确三项具体判断标准,三项具备一项即可;同时明确规定“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大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上述具体要求。

  四是针对红筹企业以美元、港币等外币标明面值等情况,明确在适用“面值退市”指标时,按照“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此外,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基于存托凭证的特殊属性,不适用“股东人数”退市指标。

  该《通知》与证监会此前降低已上市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条件、明确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红筹企业发行股票和尚未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境内减持存量股份用汇事宜处理等规定一起,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与红筹企业回归境内发行上市中直接相关的配套制度,打通了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 “最后一公里”,将有助于红筹企业利用好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境内资本市场。

  目前近1200家红筹企业在境外上市,亦有大量红筹企业尚未上市。科创板受理的327家企业中,红筹企业和存在特别表决权架构的企业各1家,另有1家同时具有红筹和特别表决权。近期中芯国际在科创板IPO受理3天后,审核状态就变更为已问询,刷出科创板审核新纪录。

  另外,华润微已经上市,搭建协议控制架构(VIE)的九号机器人将于6月12日上会。若进展顺利,A股将迎来历史上首家发行存托凭证的红筹企业,将为红筹企业回归的VIE难题提供样本。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红筹上市路径越来越清晰,目前红筹回归科创板可能还有一些细节问题不够明朗,实务中也在通过个案和样板来推进,而且监管部门支持通过个案推动制度细节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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