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5-17 9:21:20讯:
“券商一哥”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被限制消费的消息引发业内关注。
事情是怎样的?
5月1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已被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2019年度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年薪为495.06万元。
纠纷究竟是怎么产生的?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8年4月6日,余国菁(时为中国台湾居民)与中信证券因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纠纷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裁决。
原告余国菁诉称,2002年左右,他以余崞清(第一代身份证)的名义在中信证券办理了证券基金账户,因该身份证无法升级为第二代身份证,而且该身份证也于2010年遗失,但余国菁在办理的时候,相关申请为其亲自签署,也知晓该账户的密码。
余国菁认为,虽然其以他人名义办理账户的行为不妥,但其办理的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应归他本人所有,这也是他的主要诉求。余国菁起诉至福田区法院,请求判令:余国菁在中信证券办理的证券基金账户(账号为30×××74)及账户内资金归其所有;被告中信证券承担本案诉讼费。
福田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余国菁立案时属中国台湾省居民,案件应移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
截取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被限制消费后会怎样?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同时,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截至记者发稿,中信证券尚未有公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