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3月17日消息,索通发展(行情603612,诊股)(证券代码:603612)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浙商银行(行情601916,诊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3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显示,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
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4,300万元;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3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8.1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6.70%。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23754&announcementId=1207380368&announcementTime=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