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2-21 18:50:50讯:
“首月0元”、“首月0.1元”……这类看起来吸引人眼球的广告语,实际上却是虚假宣传,存在欺骗投保人问题。
12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4家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
检查发现,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这些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相关规定。
“首月0元”实为虚假宣传
随着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各类新兴宣传方式亦层出不穷。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一些机构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等宣传,以“零首付”等方式,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实际上存在欺骗投保人问题。
通报显示,经查,2019年1月至6月,安心财险通过轻松保经纪微信平台公众号“轻松保官方”销售“安享一生尊享版”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0元”“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等内容,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涉及保单16879笔,保费收入396.34万元。
轻松保经纪(第三方网络平台为轻松保)在销售众惠相互相关产品时也存在类似虚假宣传问题。
经查,2019年4月至10月,轻松保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轻松保官方”销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年轻保·600万医疗保障”产品时,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0.1元或3元的保费后,将剩余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涉及保单377489笔,保费收入5188.97万元。
通报表示,上述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等宣传,以“零首付”等方式,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
我国保险产品施行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销售保险产品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银保监会提交审批或者备案的申请材料,经批准后方可销售,也不能在销售过程中擅自改变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通报指出,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均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问题。
经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京英百万医疗险(福利版)”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1元”等内容,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的11期保费中收取,涉及保单16874笔,保费收入417.72万元。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京享重疾轻症险(福利版)”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1元”等内容,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11期保费中收取,涉及保单3601笔,保费收入30.74万元。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保多多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综合医疗保险”产品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活动收取,但该产品在银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表中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该行为涉及保单1547267笔,保费12682.91万元。
通报指出,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保险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报同时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围绕营销宣传、产品销售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
互联网平台的宣传乱象已经引起了业界关注。针对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修订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其中对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
例如,《办法》要求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得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不得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不得与其他非保险产品和服务混淆,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