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1-17 14:24:27讯:
讯 11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对光一科技(行情300356,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对光一科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的行为及其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
天眼查APP资料显示,光一科技成立于2000年,专注于信息采集技术和全面解决方案的研究与运用,以软件开发和软硬件相结合的终端产品为业务特色,是国内较早从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有公司总股本的16.54%。
公开资料显示,在光一科技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中提到,公司在向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确认后,发现控股股东光一投资的确构成了对本公司1.2亿元的资金占用。
其中,2020年3月,光一科技向句容南大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投标保障金5000万元,向泰州建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斯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预付采购款2000万元、2000万元,上述款项均经其他公司转手,以受让光一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由,最终流入光一投资账户。
2020年4月,实控人龙昌明安排光一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德能光一工程公司,以采购预付款方式支付给南京鹏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南京鹏大又以往来款方式将资金汇入光一投资账户。
此外,光一科技还曾涉及两项重大诉讼,但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
2020年4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称,东证资管于2月4日向法院起诉光一投资、光一科技等未按约履行回购义务,请求判令光一投资对其所持份额的优先回报承担差额补足及回购义务。同时,光一科技等对上述义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金额达2.21亿元。
4月9日,公司又披露《补充更正公告》对尚未披露的诉讼进行补充,2019年10月,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光一科技,诉讼金额为5046.29万元。
同时称,公司承担的是光一投资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按期付款的补充清偿责任,光一投资等被告截至4月9日已按约向东证资管支付了2608万元。但由于光一投资、龙昌明持有的公司股票尚处于质押状态,如案件执行人要求法院直接执行公司财产,则很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影响公司期后利润。
上述诉讼金额累计达2.71亿元,占光一科技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74%。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但光一科技并未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9日才发予以补充披露。
经深交所查明,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故对光一科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
一、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