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讯近日,央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渝银处罚公示〔2020〕11号)显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警告,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德忠,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股东信息方面,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00%;第二大股东为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0%;第三大股东为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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