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图南/资本研究员 沐灵 映蔚 洪力/风控研究员
2019年12月,天然气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政策迈出关键一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以及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格局的形成,使天然气工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天然气运营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或面临充分的市场竞争。
而反观其背后,洪通股份的财务数据现不同“版本”,重大采购合同金额在不同版本招股书“对不上”,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此外,洪通股份招股书披露的子公司财务数据,与官方数据也前后矛盾,其信披质量几何?与此同时,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频频因安全隐患被监管层“点名”整改,入户安装业务施工单位“黑历史”缠身,令人唏嘘。
一、重大采购合同金额前后“矛盾”,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根据《金证研》沪深资本组研究,洪通股份子公司与供应商河北慧星调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调压器”)签订采购合同,而该合同金额在不同版本招股书中却“不一致”。
据签署日为2020年10月1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洪通”)是洪通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2019年3月15日,巴州洪通与慧星调压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标的是过滤橇、换热调压撬,有效期是收到预付款之日起110日内交付货品,合同金额为680.92万元。
而据签署日为2019年5月2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19年5月招股书”),2019年3月15日,巴州洪通与慧星调压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标的是过滤橇、换热调压撬,有效期是收到预付款之日起110日内交付货品,合同金额为699万元。
这意味着,在签订时间、采购方、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及有效期一致的情况下,与2019年5月招股书相比,招股书披露的合同金额少了18.08万元。而洪通股份在招股书中对此并未进行解释,令人费解。
无独有偶,据招股书,2019年3月18日,巴州洪通与慧星调压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标的是计量撬、调压计量撬,有效期是收到预付款之日起110日内交付货品,合同金额为654.62万元。
而据2019年5月招股书,2019年3月18日,巴州洪通与慧星调压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标的是计量撬、调压计量撬,有效期是收到预付款之日起110日内交付货品,合同金额为672万元。
即在签订时间、采购方、合同对方、合同标的及有效期一致的情况下,与2019年5月招股书相比,招股书披露的合同金额少了17.38万元,而洪通股份在招股书中对此并未进行解释。
据招股书,2019年,慧星调压器是洪通股份第四大供应商。同期,洪通股份向慧星调压器的采购额为1,872.25万元。此前,慧星调压器未在洪通股份前五名供应商队列中。
2019年,慧星调压器成为洪通股份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对于2019年3月15日及2019年3月18日签订的采购合同,招股书披露的金额均与2019年5月招股书披露的数据“矛盾”,差额分别为18.08万元、17.38万元。洪通股份子公司的采购数据真实性几何?尚未可知。而洪通股份财务数据“矛盾”的问题并未结束。
二、子公司财务数据与官宣“对不上”,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不仅采购合同金额现不同“版本”,洪通股份两家子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官方数据“对不上”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巴州轮台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台洪通”)是洪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轮台洪通总资产为3,803.21万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年报显示,轮台洪通资产总额为3,886万元。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数据相比,招股书披露的轮台洪通总资产少了82.79万元。
据招股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子公司财务数据“打架”的情况产生影响。
此外,据招股书,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图壁洪通”)是洪通股份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据2019年5月招股书,2018年,经大信审计,呼图壁洪通总资产为1,812.67万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年报显示,呼图壁洪通总资产为1,802.01万元。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相比,2019年5月招股书披露的呼图壁洪通总资产多了10.66万元。
据2019年5月招股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子公司财务数据“打架”的情况产生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为洪通股份出具验资报告的的验资机构在未成立前便出具报告。
据招股书,2000 年 1 月 5 日,洪通股份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疆巴州洪通工贸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新疆巴州洪通工贸有限公司(洪通股份前身)由刘洪兵、刘洪泉及谭素清出资设立。同日,新疆华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龙事务所”)出具了“华会事验字(2000)03号”《验资报告》。
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华龙事务所于2000年1月8日成立。此外,华龙事务所无历史曾用名。这意味着,“华会事验字(2000)03号”《验资报告》是在华龙事务所成立之前出具的,令人困惑。
也就是说,上述两家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均与“官宣”矛盾、其验资机构在未成立前便出具验资报告,洪通股份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或该“打上问号”。
三、子公司频频被责令整改,安全生产或存隐忧
经研究,洪通股份LNG工厂曾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建设行为,事实上,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多次因存在事故隐患被“点名”整改。
据巴政查〔2015〕17号文件,2015年9月11日,新疆洪通燃气公司因在检查中存在LNG工厂存在LNG工厂二期建设、备用罐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旁新建加气站未履行新改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消防审批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等6项问题,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对新疆洪通燃气公司LNG工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据招股书,洪通股份所拥有的商标图像均带有“洪通”字样。这意味着,上述处罚文件中提及的“新疆洪通燃气公司”或与洪通股份相关。
据巴安办〔2019〕17号文件,2019年3月2日,和静洪通燃气公司园区联合加气站因存在火灾隐患,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并责令立即停止充装。
据巴政办发〔2016〕1号文件,库尔勒市对团结南路洪通加气站站长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2天的处罚,并促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自愿关停全市加气站进行停业整顿。
据呼图壁县政府2019年9月6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洪通股份子公司呼图壁洪通因存在未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未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和每日防火巡查未按要求落实等4项问题,被呼图壁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
据若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7月3日发布的数据,洪通股份子公司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羌洪通”)重工业园区加气站因消防档案未更新、无培训、演练记录,被若羌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
据新疆且末县政府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数据,洪通股份子公司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因加气站进站口值班室内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被且末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
据库尔勒网2017年9月2日发布的信息,洪通股份子公司巴州洪通因厂区东侧彩钢板房使用苯板可燃材料、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提供检测报告等若干原因,被库尔勒市公安消防大队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巴州洪通天燃气工业园区加气站因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规定,被库尔勒市公安消防大队责令限期改正。
据和硕县政府网2020年9月2日发布的数据,洪通股份子公司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硕洪通”)塔哈其加气站因消防档案不健全,被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和硕洪通乌什塔拉加气站因防火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被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
显然,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频频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其安全生产环境或存隐忧。
四、入户安装业务施工单位“黑历史”缠身,质量控制或存“漏洞”
据招股书,洪通股份入户安装业务均委托给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安装工程。事实上,洪通股份合作的施工单位“劣迹斑斑”。
据招股书,洪通股份入户安装业务委托的施工单位共有9家,其中有4家施工单位屡次被罚,分别是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安装”)、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辉集团”)、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集团”)和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通安装”)。
据南通市政府2018年4月3日发布的信息,在资源条件方面,在质量保证手册管理职责中,华东安装存在缺职能部门、检验员等人员的职责权限;未建立计量仪表校验台帐,且无压力表等计量仪表校验(检定)报告;未制定2017年度人员培训考核计划,且无实施记录等4项问题。
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实施方面,华东安装存在缺GB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有效版本;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外协分包,缺分包方评价报告及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见证的问题。
在产品或工作质量方面,华东安装抽查的LSC1.0-0.7-AⅡ(南通英兰时装有限公司)锅炉安装竣工资料中,存在缺蒸汽管道材料质量证明书、缺受压元件材料汇总一览表的问题。
据南安委办〔2016〕28号文件,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许,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华东安装在油品罐区二号交换泵房检修焊接作业时,引发泵房及附近油品管线着火,造成泵房上部管廊坍塌,泵房南侧的2401号储罐和有少量残留汽油的2402号储罐内油品沿损毁管道外泄并燃烧。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华东安装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7月6日,华东安装因不按照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义务的违法行为,被阜阳界首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
据新沂市政府2019年6月28日发布的信息,2019年1月9日10时左右,军辉集团分包的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园项目钢结构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间接原因是军辉集团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专门人员对钢结构吊装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
据宁东基地网公开信息,2017年4月20日16时左右,军辉集团在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西备煤场内进行煤堆整形作业时,煤堆垮塌导致装载机侧翻,造成1人死亡。事故间接原因是军辉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
而军辉集团因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据定城执罚字[2020]第175号文件,军辉集团于定州市大辛庄中古屯村东施工的定州市聚兴加油站项目,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被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3万元。
据石家庄市政府2018年11月12日发布的公开信息,军辉集团因拖欠农民工人数较多,工资数额较大,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19年4月15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的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地下室,在冷媒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
在事故发生原因中,信邦集团因存在严重违章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外派项目部管理严重缺位等4项情况,被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处300万元的罚款。
据大连市政府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信息,信邦集团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进行上岗作业,被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责令立即整改。
据滨市监处字〔2019〕23号文件,2019年5月28日,信邦集团因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无损检测进行控制,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被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2万元整。
据(冀石矿)应急罚〔2020〕GM004号文件,益通安装因有1名电焊作业人员张冰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进行电焊作业;临时用电未按照《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1.3要求进行接线,存在一闸多接现象的问题,被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处人民币39,000元罚款。
据太原市政府2019年10月14日发布的信息,2018年3月28日,益通安装山西益合分公司在其公司承揽的太原港源焦化有限公司煤场、焦场封闭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
而益通安装山西益合分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组织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队伍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且在事故发生后瞒报事故,对事故的发生和瞒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据应急管理部2018年3月2日发布的信息,益通安装因伪造4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列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
也就是说,在洪通股份入户安装业务委托的9家施工单位中,4家施工单位屡次因安全管理存“漏洞”被罚。洪通股份与上述“问题”施工单位合作安装工程,其入户安装业务质量控制或存隐忧。
五、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系经营异常名录“常客”,内部治理或存缺失
据公开信息,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曾因未按照规定公示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5年7月7日,洪通股份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巴州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5年7月7日,若羌洪通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巴州若羌县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7月8日,吐鲁番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托克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7月26日,轮台洪通阳霞加气站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巴州轮台县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11月28日,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中,洪通股份巴州销售分公司因存在问题被责令改正。
此外,洪通股份子公司也曾因税务情况被处罚。
据招股书,2017年2月,洪通股份子公司玛纳斯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因逾期未缴纳税款,被玛纳斯县地方税务局处以罚款200元的简易行政处罚;2017年6月,洪通股份子公司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被尉犁县地方税务局处以罚款200元的简易行政处罚。
上述情形或表明,洪通股份及其子公司曾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巴州销售分公司也因存在问题被责令改正;另外,洪通股份子公司曾因逾期未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而被处罚。洪通股份内控治理或存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