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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君了解到,近期在德邦证券无锡营业部、南京营业部乃至上海总部都出现了一些投资者找德邦证券讨要说法。投资者陈女士在德邦证券无锡营业部购买了530万元由中州星升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州星升)发行的中州星升聚融1号产品,发行合同规定2018年9月和12月支付利息,2019年2月支付本息,但是2018年9月就未能支付利息,并且德邦证券无锡营业部负责人明确告诉他们,到期无法兑付本金。另外,中州星升聚融2号也即将到期。
在陈女士看来,德邦证券营业部销售产品时存在虚假宣传、事后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比如债务人国购投资旗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已被质押完毕,但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却只字未提,还一味强调债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让投资者陈女士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增信措施。而该销售人员也表示,并不知情,完全是按照德邦证券总部PPT上内容去卖的产品。
解构中州星升聚融资管计划
2017年8月4日和24日,中州星升先后发行中州星升聚融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分为两期,分别为中州星升聚融1号和中州星升聚融2号,总规模约3.8亿元,其中聚融1号规模2亿元,聚融2号规模1.8亿元。销售机构为中州期货和德邦证券。
根据合同约定,上述资金全部投资于“西部信托路国购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以信托财产为限用于向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国购投资将资金用于合肥京商商贸城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在风控措施上,第一期信托贷款发放前,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合肥市的京商商贸城项目已确权47890.24万方商业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第二期信托贷款发放前,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合肥市的京商商贸城项目已确权37487.18万方商业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此外,国购投资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及其配偶胡玉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还款来源即国购投资的营业收入,担保人履行担保承诺的代偿收入以及抵押物变现收入。
不难看出,中州星升聚融系列资管计划发行人为中州星升,债务人为国购投资,保证人为国购投资实控人袁启宏及其配偶胡玉兰,抵押人为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启信宝显示,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由安徽蓝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安徽蓝鼎置地集团由国购投资持股11.11%。
来源:中州星升聚融系列推介材料
“我当时在德邦证券无锡营业部买了530万元聚融1号,当时销售人员跟我们说这个是国购投资的产品,我才买的,而且业绩比较基准是7.8%/年,这比当时其他同类型的产品要低,意味着风险没那么高,而且他们销售的时候从没跟我们提示相应的风险,让我觉着比较放心才买的,谁知道现在会这样啊”,上述陈女士向火山君倾诉道:“发行合同规定2018年9月和12月支付利息,2019年2月支付本息,但是2018年9月就未能支付利息,并且德邦证券无锡营业部负责人明确告诉我们,到期无法兑付本金。”
火山君了解到,上述每期产品期限均为18个月,据此推算,中州星升聚融1号和2号的到期时间为2019年2月4日和24日,目前中州星升聚融1号到期尚未兑付本息,聚融2号也即将到期。
启信宝查询显示,中州星升成立于2016年1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系中州期货100%控股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而中州期货有两家股东,其中德邦证券持股比例达98.52%。这也就是为什么,投资者向德邦证券讨要说法了,一是投资者购买的产品是德邦证券营业部销售的,另一个就是发行人中州星升间接与德邦证券存在股权关系。
绕道监管从事非标存违规嫌疑
“期货资管不能从事非标业务,采用了绕监管的方式,本身就是不合规”,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向火山君指出。同样,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相伟也表示:“按照当时适用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对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的设计,该资管计划也似乎有违规的嫌疑。”
其实,期货资管违反投资范围规定被罚已有前车之鉴。2018年7月,中基协下发了对和合资管的纪律处分。
经查明,和合资管代表A资管计划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B信托计划为C公司提供流动资金信托贷款。B信托计划的投资决策由和合资管实际控制。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穿透核查,和合资管管理的228只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或从事信托贷款业务,违反了《试点办法》和《管理规则》对期货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
另外,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中州星升提出的7.8%的预期收益率是否有依据或许也存在问题。火山君也看到,中基协在和合资管的纪律处分中提出:和合资管旗下A资管计划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以业绩比较基准的名义约定收益率违反规定。
另外,在产品销售中,德邦证券营业部销售人员还专门提出国购投资控股上市公司司尔特(行情002538,诊股),这在陈女士等不少投资者看来,这是一个不错的增信措施。但是,让陈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当产品不能正常付息后,她才了解到,在中州星升聚融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前,国购投资已经将司尔特股份全部质押完毕。
2017年1月3日,司尔特发布公告称,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购产业控股(启信宝显示:国购投资持股90%,袁启宏持股10%)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79,5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质押的股份数为179,5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司尔特股权在产品发行前就被全部质押,但是销售人员却只字未提”,陈女士说道。当火山君联系到给陈女士的销售人员时,该销售人员表示,全部是按照德邦证券总部给的PPT上写的进行销售,并不知道司尔特股权被质押一事。
对于股权质押,中州星升向火山君解释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国购产业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司尔特的股份并进行质押,属于公开市场信息,所以才未专门向资管计划的投资者进行披露。
不过,让投资者质疑中州星升管理能力的是,前述本应该用于合肥京商商贸城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的资金却改道用于国购投资偿还其他贷款。“显然,期货资管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袁吉伟指出。
对于资金被挪用,中州星升方面回应称:“在资管计划成立前后,国购投资并未告知我司信托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款;中州星升并未得知国购投资将信托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款。”
火山君了解到,去年11月初,袁启宏对媒体坦言,相比于过去,目前确实是公司最为困难的时候,债务比较紧张,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筹钱还债,一方面每天与债权人周旋沟通,另一方面也在考虑出售资产。
同时,他也表示:“当时并不是很理解资管计划这种融资形式,也不清楚这是直接面对个人投资者的。融资部的人解释称这个到期可以续,没想到现在无法续了。数额也不多,早知道当初就不要这种融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