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 2014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等三十只债
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4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2019 年深圳市(宝安区)
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2019 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
四期)、2019 年深圳市(龙岗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
2019 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2019 年广东省棚改专项债券
(二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三期)、2019 年粤港
澳大湾区城市综合发展专项债券(三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
项债券(三十四期)、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综合发展专项债券(四
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2019 年粤港澳大
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专项债券(二期)——2019 年广东省政
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
设专项债券(三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七期)、
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平台建设专项债券(一期)——2019 年广
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八期)、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
专项债券(五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期)、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六期)——2019 年广东省
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一期)、2019 年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产业发展专项
债券(一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二期)、2019 年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产业发展专项债券(二期)——2019 年广东省政
府专项债券(四十三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四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五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
券(四十六期)、2019 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9 年安徽
省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二期)——2019 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四
期)、2019 年上海市政府棚改专项债券(三期)——2019 年上海市政
府专项债券(七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 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
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土地储
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
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土地
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
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鄂
尔多斯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十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 年内蒙古
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将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支付利息。
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29”,
证券简称为“国债 1429”,是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77%,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885 元。
二、2019 年深圳市(宝安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
—2019 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4639”,证
券简称为“深圳 1916”,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75 元。
三、2019 年深圳市(龙岗区)水污染治理专项债券(一期)—
—2019 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4640”,证
券简称为“深圳 1917”,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75 元。
四、2019 年广东省棚改专项债券(二期)——2019 年广东省政
府专项债券(三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5552”,证券简称为“广东
1940”,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
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75 元。
五、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综合发展专项债券(三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5553”,证
券简称为“广东 1941”,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75 元。
六、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综合发展专项债券(四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5554”,证
券简称为“广东 1942”,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9 元。
七、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专项债券(二
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5555”,
证券简称为“广东 1943”,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75 元。
八、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专项债券(三
期)——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七期)证券代码为“105556”,
证券简称为“广东 1944”,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9 元。
九、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平台建设专项债券(一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八期)证券代码为“105557”,证
券简称为“广东 1945”,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75 元。
十、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五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期)证券代码为“105559”,证券
简称为“广东 1947”,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75 元。
十一、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专项债券(六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5560”,
证券简称为“广东 1948”,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9 元。
十二、2019 年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产业发展专项债券(一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5561”,
证券简称为“广东 1949”,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1.9 元。
十三、2019 年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产业发展专项债券(二期)—
—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5562”,
证券简称为“广东 1950”,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8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1.92 元。
十四、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四期)证券代码为
“105563”,证券简称为“广东 1951”,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 1.75 元。
十五、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五期)证券代码为
“105564”,证券简称为“广东 1952”,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 1.9 元。
十六、2019 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十六期)证券代码为
“105565”,证券简称为“广东 1953”,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2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84%,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
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92 元。
十七、2019 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5566”,
证券简称为“安徽 1905”,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3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1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055 元。
十八、2019 年安徽省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二期)——2019 年安
徽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5568”,证券简称为“安
徽 1907”,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
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8 元。
十九、2019 年上海市政府棚改专项债券(三期)——2019 年上
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5576”,证券简称为“上
海 1909”,是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
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75 元。
二十、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6348”,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3”,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49%,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49 元。
二十一、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6349”,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4”,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68%,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68 元。
二十二、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350”,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5”,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4.5 元。
二十三、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6351”,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6”,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7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75 元。
二十四、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6352”,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7”,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68%,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68 元。
二十五、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6353”,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8”,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4.5 元。
二十六、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6354”,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19”,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7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75 元。
二十七、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6355”,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20”,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68%,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68 元。
二十八、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
“106356”,证券简称为“内蒙 1721”,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 4.5 元。
二十九、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
期)——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
“106357”,证券简称为“内蒙 1722”,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6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
券本次可获利息 4.67 元。
三十、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
—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6358”,
证券简称为“内蒙 1723”,是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72%,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4.72 元。
三十一、从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停办上述附
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凡于当
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2019 年 12 月 18 日除息交易。
三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
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
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