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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加入日期:2019-12-20 19:40:0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2-20 19:40:03讯:

  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今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对外发布修订的《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两地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正在抓紧推进上线技术准备工作,有关技术系统拟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启用。

  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实施后,南向投资者将提供识别码等信息,这将助力香港证监会市场监管,维护沪深港通平稳有序运行。香港证监会也将继续协助中国证监会完善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相关报道】

  沪深交易所修改沪港通、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证发〔2019〕12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及相关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第七十六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后续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9〕1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证上〔2019〕844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实施深沪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及相关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一条,作为第七十七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

  二、后续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内容不变。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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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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