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仅为本所的初步意向,并非正式决定,本
所将结合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情况等作出最后的处分决定。)
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经查明,你们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文化
长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
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0 条、第 11.11.1 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11.11.1 条规定的行为;嘉兴
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11.11.1
条规定的行为。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6.2 条的规定,拟对你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们告知拟作出纪
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你们享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们对前述拟作出的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
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
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1 月 29 日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8866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