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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豪宅“炸”出南通神秘富豪:据称身家几十亿被质疑涉嫌传销

加入日期:2019-11-7 21:31:25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1-7 21:31:25讯:

  钱建坤说他“没有作秀”。

  近日,江苏南通吕四港镇一栋价值过亿元的豪宅被爆破拆除。据新京报报道,该违建产品地上三层,地下一层,还有私人博物馆。豪宅房主名叫钱建坤,他曾公开宣称,加上名贵树种,房屋总价值超过1.3亿元。

  除了房子奢华引人关注外,房主钱建坤的行为更引发热议。相关视频显示,拆迁前他曾在家门口抱头痛哭,用喇叭大喊感谢参观者。房子被拆后,钱建坤又称“居无定所”、“住大棚”,此举引发网络热议。

  随后消息确认,钱建坤目前是上海顺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顺美”)全资股东及执行董事。据时代周报报道,钱建坤任职的上海顺美曾被质疑“涉嫌传销诈骗”。其担任兼职副所长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也曾给中脉科技等多家疑似传销公司颁过奖。上海顺美旗下的“顺势一号”、“顺势营养滴液”等保健品,更被称为“老年人财富收割机”。

  钱建坤则委托文某回应时间财经称,豪宅被拆后的一些个人反应并非“作秀”。文某给到时间财经的一份声明表示,上海顺美的顺势产品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报告、检测报告。近两年由于销售不佳,目前属于半停业调整状态。声明还称,网传的顺势疗法与上海顺美无关。

  图片来源:受访者文某提供

  一位熟悉钱建坤的人士告诉时间财经,钱建坤几十亿身家肯定有,在南通不能算是大富豪。钱建坤性格外柔内刚,主业是玉石生意。文某也对时间财经称,钱建坤主要业务是玉石和绿化工程。

  天眼查显示,钱建坤在5家公司有参股和任职。其中“上海顺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的上海顺美曾经用过的名字,其营业范围除了投资、管理,还包括珠宝玉器、黄金首饰。江苏杰缃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化肥、农药、苗木、花卉、蔬菜等销售。这与上述文某所述钱建坤主业为玉石和绿化工程基本符合。此外,上海立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显示吊销,未注销,广州钱福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没有官方批号

  据上海顺美官网,该公司2005年在上海成立,是美国国际顺势集团的中国代理商。上海顺美介绍美国国际顺势集团时,称其位于美国底特律,成功研制出美国顺势复合配方水剂系列产品,针对人体衰老和疾病的根源,通过修补、解析病理基因,激活细胞功能恢复到正常青春期水平。

  2005年,美国国际顺势集团进入中国市场销售,其所有产品授权中国上海顺美投资有限公司独家终身代理销售。美国国际顺势集团由上海顺美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负责中国地区、港澳台以及东南亚的销售和招商。

  上海顺美在官网介绍其磷脂酰丝氨酸、顺势氨基酸浓缩萃取液和顺势谷物一号浓缩萃取液等多种产品时,均表示该产品是膳食补充剂,并不适用于诊断、治疗或治愈任何疾病。

  来源:上海顺美官网

  但据《民营经济报》记者此前在广州佛山走访时发现,一款上海顺美代理并被“救命水”的“美国顺势营养滴液”涉嫌虚假宣传。据报道,该产品宣传单显示,顺势营养滴液内服能迅速治疗关节炎、感冒、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癌症等,还可以外用治疗疣、痔、鸡眼、疤痕、红眼症、鼻炎、外伤,甚至休克时直接滴在舌头上就可救活。

  工作人员还称,“(该产品)可以缓解症状、减轻痛苦,喝的量要大一点。而糖尿病可以完全治好,每天喝三次,每次7到15滴,半个月到一个月就可以把血糖值调至正常值。”

  中国食品报也曾报道,上海顺美代理的产品宣传包含“世界上最强的能量细胞补氧产品”、“富含86种矿物元素”、“可快速永久性地辅助治疗疾病,特别是久治不愈、中西医不能治愈的疾病”、“适用8类人群近20种疾病”等宣传语,甚至还打出了“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认证”的字样。

  时间财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的进口保健品栏未查到公司和产品信息,药品、食品以及特殊食品中检索公司名和产品名字,均未看到相应合格认证和许可证编号。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对时间财经表示,不论进口还是国内组装的产品,只要在中国境内销售,必须有中文说明书,产品成分、含量、批准文号等内容。

  加盟商欺诈被罚

  此前的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居民薛梦霞女士状告上海顺美和其代理商上海一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一康公司”),最终法院判决一康公司退还薛梦霞货款18960元,并支持薛梦霞三倍赔偿诉求,一康公司须赔偿该女士5.688万元。

  事情缘起夸大宣传。2012年9月,被告上海上海顺美和一康公司共同举办了美国顺势营养滴液产品的宣传会,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中国总代理是被告上海顺美。在宣传会上,被告一康公司的销售员向薛梦霞推荐系争产品,并散发了宣传单,宣传单上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了夸大宣传,极大的误导了当时已达79岁高龄的原告。原告向被告欧彦强订购6盒共计72瓶上述产品,每瓶580元,共计4.176万元。

  宣传单上没有按照规定写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并出现了不应出现的广告宣传字样,如“经过50年临床测试,已确定约150种疾病之使用范围”,混淆了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宣传单还写着适用人群包括高血压和癌症患者,违反了广告法明确要求不得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规定。并且该产品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品的注册和批准。该产品的外盒和瓶子包装上都印有顺美的标志,上海顺美也是产品宣传的组织者。

  法院最终认定,一康公司的宣传行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支持原告主张的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

  有意思的是,判决书还提到,2012年11月,一康公司因存在夸大宣传,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处罚。

(文章来源:时间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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