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信证券借呗第 1 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借呗第 1 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借呗 1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中信借呗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中信借呗 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信借 01A”,证券代码为“138026”,到
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预计到期一次性还本
付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信借 01B”, 证券代
码为“138027”,到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预计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信借 01C”,
证券代码为“138028”,到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优先级及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偿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三、 “信借 01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信借
01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信借 01C”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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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首次参加“中信借呗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
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
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中信借呗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
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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