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 2016 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 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将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支付利
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610”,证券简称为“国债 1610”,
是 2016 年 5 月 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每年支
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1.45 元。
二、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停办本期附息式国
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
年 11 月 5 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