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保通食品(831651)发布关于收到广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10月18日,保通食品向关联方转让公司41%股权。次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未及时信披。
此外,保通食品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2018年3月,保通食品因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市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该项诉讼涉及金额1.02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审计净资产的20.86%。保通食品未及时进行信披。
广西监管局还注意到,保通食品2017年年度报告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二是2017年年度报告中合并报表范围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广西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