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永通股份(831705)发布关于收到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8月7日,永通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刘忠春违规占用公司资金14.56万元,占挂牌公司2016年净资产的0.12%,刘忠春承诺未归还的占用金额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还清。上述行为未及时审议、信披。
鉴于上述行为构成了控股股东、实控人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业务部决定对永通股份及控股股东刘忠春出具监管意见函。
公开资料显示,永通股份于2015年1月2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对叔丁基甲苯、对叔丁基苯甲酸、对叔丁基苯甲酸甲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