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宏伟泰(836714)发布涉及诉讼及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公告显示,原告东莞长江电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宏伟泰、深圳市高晶美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多种尺寸的背板签订有《加工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加工背板,双方按月结60天结算货款。
模具系由被告提供,原告不得利用被告提供的模具与任何第三方(包括被告的客户)开展业务往来,否则,被告有权扣罚全部未付款作为违约金,并按针对此模具合作总金额之三倍向原告索赔。
合作期内,被告发现原告有严重违约行为,擅自利用被告的模具与第三方开展业务往来,被告根据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约定之违约条款,扣罚原告5189628.57元未付款作为违约金。原告以被告拖延支付货款5189628.57元及原告与两被告签订了《三方付款协议》为由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近期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根据(2018)粤1973民初1138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公司部分设备(电视后板成品1批、切料机2台、压力机38台)和部分银行账户(应冻结5334879.50元,实冻结125489.95元)。
公司收到法院相关诉讼文书后已及时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并已被受理。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暂未审理判决,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拟就原告违约事宜提起反诉;积极应对诉讼,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宏伟泰表示,上述资产被查封系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设备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本次诉讼和资产被查封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诉讼和资产被查封,除被实际冻结银行存款125489.95元外,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其他实质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宏伟泰于2016年4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液晶电视模组五金结构件产品(LCD模组五金件、LED超薄电视五金件),手机、上网本屏蔽罩及五金组件,DVD、DVB机箱,电脑机箱,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产品研发、加工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