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亿鑫通(430151)因重大资产重组未披露遭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主办券商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关于亿鑫通重大资产重组未履行程序的风险提示公告,后经核查,亿鑫通在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知识产权转让前已于2017年9月15日通过审议,但由于亿鑫通管理层急于完成相关交易以弥补过失现金不足,故未履行股东大会提前通知程序,未履行相关披露程序。
此外,主办券商在核查中了解到,亿鑫通股东为刘士龙、鲁秀华、董波,三人系家庭成员关系,没有外部股东,且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股权转让。
亿鑫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关联方,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但未告知主办券商、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进行资产转让,违反了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