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内,市场上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因环保问题领到罚单,环保问题成为证券监管部门紧盯的重点。对此《证券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
《证券日报》记者:近期监管部门紧盯上市公司环保问题,您如何看待上市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
黄志龙:今年以来,中央政府以及领导人讲话中多次强调,防范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扶贫是未来三年中国经济三大攻坚战。由此可见,污染防治和环保问题将在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工作中处于突出的位置。上市公司是各个行业的领头羊企业,某种程度上讲,解决了上市公司的环保和污染治理问题,对于完成整个污染治理问题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上市公司既要做好主营业务,也要践行社会责任, 而社会责任的重要一点就是做好污染防治和环保的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您认为监管层在监管方面还可以采取哪些更为严厉的措施来规范上市公司做好污染防治和环保的工作?
黄志龙:监管层,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设立更加严厉的措施:一方面是,信息披露举措,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政策是防止上市公司业务和财务造假的重要手段,同样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应借鉴信息披露的政策,强化在污染防治和环保方面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是,关注日常和现场监管,特别是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上市公司,污染问题更为严重,企业可能会想尽办法节约环保治理成本,日常和现场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证券日报》记者:您认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该如何践行好社会责任?
黄志龙:上市公司践行好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正面影响非常重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把就业、扶贫、环保等社会责任自始至终贯穿于公司的行为和实践中,同时要切实加大履行社会责任的投入,把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常态化,作为企业的重要成本核算单元。同时,还要提高企业投入的效率,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