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视觉中国(行情000681,诊股)
资管新规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4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
虽然去年11月17日,这一新规就开始进行征求意见,它的落地在市场预料之中,但今天的正式推出仍标志着资管行业的一个新时代到来。
下面,火山君就带大家看看这次的资管新规。资本市场中摸爬滚打,游戏规则学习是很重要的,这次我们用火山君的方式。
重点一:打破刚性兑付
规定: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火山君解读:以前,我们去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一些产品广告上明确印着“年化多少多少”、“保本保收益”的字样。实际上,许多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这款产品投资何方,如果投资失败,金融机构可能会自己垫钱兑付。实际上,它掩盖了许多金融风险,也可能让金融机构有动力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寅吃卯粮。
这一规定出台后,我们再也看不到“保本保收益”字样。而根据规定,我们会更多看到产品中以净值列示价值情况。
不过,新规也并非非常武断,而是允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部分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一是产品封闭式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二是产品封闭式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重点二:提高投资者门槛
资管新规提出合格投资者的概念。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3.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其中,相比去年11月17日的征求意见稿,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为新增内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将被列为社会公众投资者。
火山君解读:投资者分类的同时,资管产品本身也会相应进行分类。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是这一规定出台的初衷。
《意见》从两个维度对资管产品进行分类。一是从资金来源端,按照募集方式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公募产品面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偏弱的社会公众发行,风险外溢性强,在投资范围等方面监管要求较私募产品严格,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私募产品面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监管要求相对宽松,更加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
二是从资金运用端,根据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按照投资风险越高、分级杠杆约束越严的原则,设定不同的分级比例限制,各类产品的信息披露重点也不同。
所以,如果不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你不再有买私募产品的资格。而且,其实金融净资产300万元、年收入40万元的标准也并不低。至少在目前,火山君一样也达不到……
重点三:将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据新规,资管产品的杠杆分为两类,一类是负债杠杆,即产品募集后,金融机构通过拆借、质押回购等负债行为,增加投资杠杆;一类是分级杠杆,即金融机构对产品进行优先、劣后的份额分级,优先级投资者向劣后级投资者提供融资杠杆。
在负债杠杆方面,《意见》对开放式公募、封闭式公募、分级私募和其他私募资管产品,分别设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并禁止金融机构以受托管理的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在分级产品方面,《意见》禁止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进行份额分级。在可以分级的封闭式私募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均不得超过2:1。
火山君解读:过去资管产品中,有一段时间A、B、C或者优先劣后满天飞。这一规定出台后,至少在公募产品中,我们是看不到分级了。
重点四:规范智能投顾业务
《意见》区分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和资管业务两种情形,分别进行了规范。
一方面,取得投资顾问资质的机构在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资管业务。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资管业务,不得夸大宣传或误导投资者,应当报备模型主要参数及资产配置主要逻辑,明晰交易流程,强化留痕管理,避免算法同质化,因算法模型缺陷或信息系统异常引发羊群效应时,应当强制人工介入。
火山君解读:近年来,智能投资顾问在美国市场快速崛起,在国内也发展迅速,目前已有数十家机构推出该项业务。券商、银行、基金有的自己开发,有的则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开发。
但是,人工智能对于大部分投资者,都是新鲜玩意,那些参数、公式也并非人人都能搞懂,再加上投资本来就有风险,它的运用对于监管而言,也是新的挑战。监管层此举虽是防患于未然,但是也非常有必要,这样也能加强投资者对于智能投顾的信赖度。
好了,和投资者有关的几点解读完了,我们再来说说对于券商资管的影响。
对券商影响众说纷纭
有分析认为,资管新规对券商资管影响最大的在于其通道和资金池业务。由于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中超过70%以上为通道和资金池业务,因此通道和资金池业务若是受到限制,对于超17万亿的券商资管行业的总资产规模影响较大。另外,对券商资管来说,由于券商融资融券等资产端具有期限不固定性,券商一般同时采用债券发行的标准化融资和收益权转让等时间灵活的非标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本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非标债权资产终止日不得晚于资管产品的到期日或者最后一次开放日,预计该规定会对券商非标融资的需求有一定影响,今后券商的融资方式将更为倚重期限较长的债券融资,因此对发债时点的要求将更高。
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非银孙婷团队则明确表示:此次正式稿与去年征求意见稿及与2016年初提出的禁止通道业务一致,券商已按照新规实施,通道业务已暂停新增,因此新的征求意见稿对券商影响非常有限。尽管通道业务规模占总资管规模的7成,但由于通道费率仅万分之五,存量业务对券商总收入的影响也仅为2%。
中泰证券黄华认为,资管新规体现出来的趋势非常明显:1、对公业务全面萎缩,零售业务渐成银行、券商重要着力点;2、回归金融服务本源,以客户为中心考验专业服务能力;3、混业经营渐成趋势,全牌照特别是依托银行牌照为核心的转型更有利;4、互联网金融抬高门槛,摒弃伪创新,金融业发展进入新时代。
去通道是明确信号
联讯证券李奇霖表示:在新范式的要求下,100万亿的大资管格局被重塑。刚兑的理财、信托与券商资管要重新寻找新的优势与立足点……在变革的时代,没有哪个机构可固步自封,独自安生。通道业务依旧不受监管待见,未来走向消亡是迟早的事,现在几乎赶上主动管理费率的通道只是资管变局前夜的昙花一现。非标业务虽应摊余成本法计价保有一线生机,但打压资金池、禁止期限匹配及公募产品投资的要求仍让配置力量大幅衰弱,规模缩量、隐匿的不良资产曝露在所难免。取而代之,ABS与主动管理业务将成为未来资管行业的两大业务支柱。投研能力的地位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根据资管新规,去通道是最为明确的一个信号。而券商资管作为去通道的首要对象,过去依靠牌照优势冲规模、获得收入的时代难以为继,业务转型迫在眉睫。多位券商资管人士表示,新规落地前,大部分内容已经执行,行业已经开始减少或停止增量通道业务,适应新的监管导向。
海通资管相关人士表示,为了适应新规,最主要的调整就是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来适应新规。2017年,海通资管主动降低了通道业务和杠杆类业务的规模,逐步提高主动管理规模及产品业绩,在公司转型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上述人士称,新规为资管产品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投资经理必须要注重发现优质价值的资产机会,关注新技术、新产业、新生态,加强主动管理能力,在打破刚兑的要求下,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资产配置价值。
主动管理成为券商资管关键词
华泰资管相关人士对火山君表示,公司已为新规实施做好前瞻准备,力求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将更加注重主动投资、主动管理、主动设计产品的能力,加强产品创新,构建具有华泰特色的金融产品库,提升产品业绩和客户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
银河证券旗下的银河金汇资管从去年开始,也借助去通道化进行大资管业务线改革。根据银河金汇资管在其四周年宣传海报透露的数据,2017年公司收入同比增速达到53.35%;今年一季度也超过40%,远超行业增速。
更不用说去年东方红连续爆款,其中11月传出东方红睿玺2分钟卖了10亿,半天卖了100亿的消息。
总之,火山君看来,能带来可持续收益的资管产品,永远会是投资者心中的最爱。规则定下后,终极考验的仍是各家金融机构的运作水平和投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