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展创新企业发行A股和CDR试点的制度安排,以明显快于各方预期的速度落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监管层不会让创新企业批量上市,会设立较高的审核门槛,进一步淡化净利润,强化企业收入规模、估值、行业地位三个指标的审核。从资本市场支持企业角度来讲,需提供多元的IPO通道,针对创新企业设置特定上市标准,配套相应退市标准。
开辟多元化IPO通道
董登新认为,“独角兽”企业是新经济企业标杆,也是发展新经济重要抓手。资本市场和“独角兽”具有天然联系:一方面,“独角兽”发展需资本助力;另一方面,前期介入的投资机构需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退出。
他表示:“像京东这类企业,虽然连续数年亏损,但具有非常重要的品牌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营收保持在30%以上的年均增长,这是企业生命力的重要象征。放宽创新企业上市盈利标准能让这样一批极具潜力的创新企业登陆A股,可极大丰富A股市场新业态、新经济概念股票供给,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
但他同时认为,目前市场对“独角兽”唯估值论的评判方法并不准确,需建立一套针对创新型企业或“独角兽”的识别体系。董登新认为,真正的“独角兽”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属于新经济产业,能体现方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这八个产业是新经济企业集中爆发领域;二是属于新经济行业龙头,市场份额和营业收入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三是企业尚处于初创期;四是国内外不断追加投资,给予其积极认可;五是具备颠覆性技术,能颠覆传统产业或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产生深刻变革。
董登新认为,过去A股的IPO标准是针对成熟企业的IPO标准,更侧重于企业总资产和净利润,但绝大多数创新型企业属于轻资产行业,在投资价值识别上与传统行业截然不同,很难满足现有IPO标准。从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企业角度来讲,需提供多元IPO通道,针对创新企业设置特定上市标准。
他表示:“可模仿纳斯达克和纽交所,设置三到四个IPO标准,这些通道各自独立。例如,一个通道是专门允许亏损企业上市的,一个通道是专门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的。与此同时,每个通道设置较高的互补性标准,如亏损上市的企业营收规模需要达到较高门槛。”
他认为,多通道IPO标准下,退市制度需相应作出改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如果按照连续三年亏损需暂停上市的标准,亏损的创新企业三年未实现盈利就得暂停上市。多通道IPO标准需配套多通道退市标准,建议设置多个最低挂牌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一条,企业可继续挂牌。”
投资观念将迎来变革
董登新认为,创新型企业上市仍会面临较高审核门槛,最终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已度过初创风险期,进入高成长快车道。这样的企业在A股上市,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出现像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大进大出”的情况。
他指出,在创新型企业上市后,A股将迎来投资分水岭。传统企业方面,依然需要遵循原来传统估值标准,以企业净利润、现金分红、净资产、未分配利润等指标作为估值依据。“但对于创新企业,这一连串指标都可忽略。”他指出,“理解创新型企业可看营收持续增长、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等,这同传统企业估值体系有很大不同。创新型企业上市将带来A股投资风险观念颠覆性改变。”
他认为,投资这两类企业的收益来源也有很大区别。“投资成熟的传统企业更多是依靠分红获利,但创新型企业回报投资者方式绝不是分红,股票溢价将是主要投资回报途径。”
董登新认为,新经济概念股的泡沫是必然的,A股创新型企业上市亦难避免。“最好是能出现‘结构化泡沫’,即个股形成分化行情,有些创新型企业泡沫基本被挤掉了,有些企业估值相对较高,避免出现普涨普跌的情况。”他表示,“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博弈能力和估值定价能力,有助于推动个股差异化定价,但目前A股依然是散户主导市场,较难避免这种普涨普跌的情况。从另一方面看,当IPO扩容到一定程度后,这种分化是必然的,也不必过于担忧。”
他进一步指出,创新型企业登陆A股将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投资者对企业投资价值、行业属性等方面具备更高判断能力,对企业行业地位、产品创新能力、企业研发能力等作出专业分析,机构投资者在这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他说,“国内投资者群体是以散户为主,创新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初期很有可能会出现过度炒作,散户应避免盲目跟风。”
“一旦创新型企业上市成为风尚,对投资者将是个重大的洗礼,尤其是对投资人传统投资理念是一次革命性的洗礼,会让A股投资者可能会变得更加成熟。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但更是一个成长机会。”董登新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