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三板在线讯,10月22日ST广通(83657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与孙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ST广通全资子公司与孙珣于2015年1月20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万元,借款期限1年,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内丘公司未如期还款。
ST广通子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向韩智借款10万元,于2014年11月10日向邰军胜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后孙珣以债权转让方式取得上述两笔借款的债权,但是还款未果。孙珣于2018年1月8日将ST广通及其子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
2018年4月2日,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法院给出了一审判决。规定ST广通子公司偿还原告孙殉借款本金32万元及利息,计算利息时应扣除已给付的利息90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孙殉律师服务费2万元;ST广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今,ST广通民间借贷一案已于2018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三板在线获悉,ST广通于2016年4月27日挂牌新三板,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有线电视工程相关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的研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