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10-16 16:31:01讯:
经过中英双方近3年的准备,沪伦通的脚步终于越来越近。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同时,上交所也发布了配套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中英两国投资者即将可以跨洋过海的资本流动。
沪伦通加速入场
据悉,根据市场相关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证监会对《沪伦通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涉及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GDR)后的限制兑回期、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CDR)后实施配股等。
《沪伦通监管规定》共计30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沪伦通CDR发行审核制度。对相关核准程序、申报文件清单、保荐尽调、会计审计安排和CDR核准数量上限等作出规定;明确CDR跨境转换制度安排。对境内证券公司参与跨境转换的条件及相关资产和投资行为等作出规定;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对季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作出差异化安排;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安排。对GDR发行条件、发行价格、限制兑回期以及参与GDR跨境转换的境外券商和存托人作出规定;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根据《沪伦通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布制定了配套业务规则,以保障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业务顺利实施。相关业务规则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上交所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包括“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期限仅为一周,都将于10月19日截止。这标志着,沪伦通进入实施前的最后准备阶段。
沪伦通的开通,显然能给国内投资者带来更多投资选择,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有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市场全球化的新探索
机构们纷纷认为沪伦通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意义重大,是中国市场全球化的新探索。
国泰君安分析师介绍,从“沪深港通”到“沪伦通”,我国在股票跨市场交易上实现了从“投资者跨境”到“证券产品跨境”的转变,其中中英两地市场差异大是促使该转变的重要原因。
财通证券认为沪伦通不仅有利于境内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跨境并购,也实现了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优质标的。
中泰证券李迅雷表示,沪伦通作为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深度合作和制度创新,作为新时代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重要一环,具有重大的战略背景和历史意义。一是沪伦通有利于夯实中英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推动形成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二是沪伦通是在QFII 和沪港通等开放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新资本市场开放模式;三是沪伦通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现实需求,有助于增强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四是沪伦通有利于丰富境内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跨境并购;五是沪伦通将助力境内券商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打造国际一流投行;六是沪伦通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标的,使境内投资者有机会分享境外发达市场稳定的投资收益。
(文章来源: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