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大盛新材(835647)公布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部分股东认为公司与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及设备租赁合同》价格不合理,且董事会超越职权作出相关决策,要求撤销相关议案及合同。根据表决结果,同意撤销议案的股份比例仅21.96%。
否决的原因为,本次出租的资产账面净值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84%,尚未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标准,在董事会的审核权限范围内,相关租赁资产议案及合同合法有效,且董事会不存在超越职权的责任。
此外,厂房及设备的租赁价格是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是公允的。
当日的股东大会还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重组或转让、出租资产采用公开招标形式,价高者得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换董事会成员李秋英、成闻武,选举蔡琦、吴坚为董事的议案》。
新三板在线注意到,当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摘牌议案,因尚有部分异议股东暂不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相关事项。
大盛新材于2016年1月29日在新三板挂牌,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以装饰原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