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东海证券(832970)发布公告称,公司终止《南京修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东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据悉,东海证券二级全资子公司东海产投于2017年2月10日与南京修永签订上述收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东海产投拟将其拥有的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修永。
2017年4月25日,东海产投与南京修永签订了《南京修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东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明确了股权交易定金、股权交割及尾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上述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以来,东海证券积极履行协议约定,并本着促成交易完成的诚意保持与交易对方的沟通与交流。但因南京修永未能如期支付上述协议中约定的股权收购款,并且在公司的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有权行使单方解约权并终止协议。
为此,2017年7月24日,公司向南京修永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函》,由于南京修永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无人员办公,快递均被快递公司退回。随后,公司全权委托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代表公司再次向南京修永发送了解约通知。合同解除后续相关事宜也已委托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
东海证券表示,此次终止协议及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力求尽快妥善解决拉萨中德的股权事宜。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东海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收8.96亿,净利润2.1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