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消息,近日弘大能源(834427)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7年6月21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刘恩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据挖贝网了解,刘恩义不持有弘大能源股份,公司董事刘建民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之需要,拟提名刘恩义为本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弘大能源表示刘恩义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储备,此次聘任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6-21/1498036011_8909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