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聚焦七大焦点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加强证券市场监管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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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聚焦七大焦点
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
注册制:具体内容暂不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介绍,2015年12月,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目前注册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改革举措尚未出台。据此,对现行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的规定,暂不作修改,待实施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有关措施出台后,根据实施情况,在下次审议时再对相关内容作统筹考虑。
同时,为了做好修订草案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衔接,体现改革方向和要求,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监管:执法权限、处罚力度双升级
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新特点,在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草案二审稿对相关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证监会应当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一线自律管理职能;对涉嫌违法人员实施边控等措施;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处罚规则,提高罚款数额。
收购:增持资金应说明“来路”
对于近年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收购热潮,草案二审稿强化持股达到百分之五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收购。
草案二审稿要求投资者在持股变动公告中应当公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以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对投资者违规增持的股份,明确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将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不得转让的期限,由“六个月”延长为“十八个月”。
信息披露:全面升级为专章规定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证券法“证券交易”一章中的“持续信息披露”一节扩充为专章规定,并予以修改完善: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信息披露的方式;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明确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同时披露、平等披露。
证券交易:增加操纵市场等情形
关于证券交易,草案二审稿作出以下完善:扩大应予严格规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增加操纵市场的情形;增加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的要求,禁止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增加对程序化交易的规范;规范上市公司停牌、复牌行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复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保护:设专章作规定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如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草案二审稿设专章从规范现金分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先行赔付制度等方面强化投资者保护。
草案二审稿强调证券公司销售证券、提供服务,应当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规定征集投票权制度,增加中小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话语权;规范现金分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更好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先行赔付制度。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可以委托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多层次资本市场:
作出原则规定明确三层次
草案二审稿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要求,增加了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规定: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考虑到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目前的发展情况,在证券法中对其只作原则性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经.济.参.考.报.)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加强证券市场监管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导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的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
全文如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5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经荣作的关于测绘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对测绘法予以修订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的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作的关于核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明确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等,加重对严重危害核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订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十三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台湾省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就上述三个草案作了说明。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行标准化法确立的标准体系和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为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作了说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为二年,2017年5月到期。目前试点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取得预期成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建议改革试点工作延期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就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的议案作了说明,司法部部长张军就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体规模快速扩大,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下一步将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增强制造业发展后劲;加快结构调整优化,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补齐科技成果转化短板,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制造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环境质量在全国范围和平均水平上总体向好,但某些特征污染物和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出现恶化。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环保量化指标任务均超额完成。下一步将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能力。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最强监管:刘士余对哪些市场乱象下狠手?
文章导读: 一年多的时间里,监管成为证监会的关键词,监管全面趋严已成资本市场各方共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