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很多大企业的CEO或者董事长在富豪榜上名列前茅,但他们却拿着“全球最低”的薪水——1美元。
这些人中,包括大名鼎鼎的苹果创始人乔布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谷歌CEO拉里·佩奇、以及Snap公司CEO埃文·斯皮格……
随后,“一元年薪”也传到了中国,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和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是其中的代表。刘强东也因此被网友调侃:“十年都买不起一杯奶茶。”
据观察,“一元年薪”的企业高管们往往就是这家企业的重要股东甚至控股股东,股权本身就是一笔天量财富,拿不拿固定工资已完全不重要。同时他们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表明企业家对于公司股价的看好,对未来业绩(或分红)的看好,进而传递市场信心。
但并非所有拿“一元年薪”的企业高管都是出于建设性的目的,其中有些人也可能是为了避税——今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就谈到了其中的奥妙之处。
“一元年薪俱乐部”很热闹
据媒体报道,2009年,中国民营企业三一集团接受董事长梁稳根2009年只拿1元年薪的申请。梁稳根的“一元年薪”,算是国内较早的举动,引起广泛关注。
近几年,“一元年薪”似乎成了民营企业家的风尚,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通过iFind统计发现,2015年,在A股上市的民营企业中,有近一百家企业的董事长薪酬低于1万元人民币,同时,还有15位总经理的薪酬低于1万元。
据证券时报今天(3月7日)报道,黄奇帆表示,有的企业高管拿一元工资,这样就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把个人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上。他说,创新需要人才,这类人才一般是高薪阶层、中产阶层,降低这一群体的税负,有利于聚集人才,有利于税基扩张,有利于营造创新环境。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一位企业高管如果拿100万元工资、薪金,将缴纳40多万元个税。而如果这位高管拿一元年薪以及100万价值的股票期权,这适用20%的税率,只需要缴纳20万元个税,这样一来,可以避税20多万元。
一位会计从业人员还分析道,一些董事长和总经理虽然只拿1元年薪,但他们平时所有的开支可能都变成了企业的成本和费用。
最简单的案例是,企业家需要买一套家具,那么完全可以将家具的支出计到企业的开支,但家具实际进了企业家自己家里。企业的成本做大,利润变低,缴纳的税负也就减少;与此同时,企业家本身的消费也不会受1元年薪的限制。相比工薪阶层,显然企业家避税的手段要多得多。
vv在美国,如果企业高管或员工的工资不合理,税务部门则会征收附加税。在过去,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工资过高造成的。对于大部分上市公司而言,每位员工可享受100万美元的可抵税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工资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所得税可抵扣公司税。但如果工资与公司业绩挂钩,则不受此影响。或许,这正是美国乔布斯等高管选择一美元年薪的原因。
不过现在,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高管选择低薪酬,美国税务部门又开始关注工资过低的问题了。现在,工资过低也要被征税了。例如,对于高管每年从企业获得的分红,税务部门不仅要向高管征税,还要向企业征税。总之,税务部门会想办法弥补此前的政策漏洞。
黄奇帆:穷人在为富人“掏腰包”
在黄奇帆眼中,企业高管通过“一元年薪”避税,而穷人却在为富人“掏腰包”。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80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为4234元。有专家明确表示,目前缴个税的大多为工薪阶层。
“每个月交的税比我的房租还要高。”李明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说道。
作为一名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单身白领,李明月薪16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每个月大约交1800元的个税,而他的房租仅仅1500元。
“尽管每个月到手工资过万,但是在北京买房仍是不敢想的事情。”李明告诉记者,自己生活比较节约,支出方面,“近两千元的个税是我每个月最大的单笔支出。”
在今天的小组审议会上,黄奇帆指出:
我国高收入群体避税动机很强、方式很多,比如采取“工作在大陆、工资在海外”或者“钱在企业、不拿工资”等方式避税。因此,高税率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高税收。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7.7%,远低于发达国家30%、发展中国家15%左右的水平。
他认为,当前,个人所得税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他分析称,跟周边比,中国香港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这些国家或地区都低于我国。
黄奇帆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以此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
另外,黄奇帆表示,发达国家税前抵扣项目多,投资买房、按揭利息、子女学费、看病就医、抚养赡养等大项就能抵扣掉一半左右。
黄奇帆举例说,“数据显示,美国39.6%的税率在税前抵扣后,最终负担的实际税率在25%左右。”
目前,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对于分类征收,大家最大的感受便是“把工薪阶层管住了”,因为工薪阶层的收入来源很单一,可能就只有工资收入。而收入很高的人其收入构成非常复杂,分类征收反而不能把全部收入统一到一起缴税。
今年2月,《人民日报》刊文表示,个税改革有望“破题”。
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张连起表示:“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应研究决定专项扣除可能的方向。具体讲,就是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张连起说,比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去年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可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再教育支出、赡养抚养支出、首套房贷利息等支出,以此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