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两项重要日程就是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俗称,全国人大会议听取“两高报告”。
两高报告显示,2016年最高法审结股权、证券、期货、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124.8万件,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防范了金融风险。两高还着重加强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积极回应“互联网+”背景下群众关切,妥善审理涉及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新类型案件。
然而,证券君更为关心的是两高报告中还提及了资本市场上的3件大案要案。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作完工作报告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握手。中国青年报 李隽辉 图
3大证券要案被两高报告提及
你肯定会猜究竟是哪3件大案要案呢?第一号大案又是什么呢?我相信,聪明机智如你,你一定会想到两高报告中提及的一号大案要案非“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莫属。
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是指徐翔等人与十三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系列案,包括一个主案(即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和十三个分案。
2017年1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主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定认定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宣判后,徐翔等人未上诉。
读者诸君,我知道你依然很不尽兴,徐翔案的分案有什么进展呢?两高报告称,目前徐翔案的各个分案已陆续开庭审理。
这十三起分案,实际上就对应了十三家上市公司,而合谋人很多已经辞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隐居幕后,有的公司甚至已经易主。
另一起资本市场的大案,当属通化金马(行情000766,买入)原董事长闫永明案。
2016年12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红通”人员闫永明职务侵占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闫永明未上诉。
闫永明位列百名“红通”名单第5。他是一个“神人”,也是一个会讲资本故事的大拿。然而,他的故事曲折神奇,很难讲得清楚。我捡关键的信息跟你说一些。
闫永明,别名刘阳,他的具体出生年月不详,不是因为查不到,而是因为公开信息太荒唐。可以查到的信息是闫永明拥有3个不同的身份证,分别显示其出生年月是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
究竟有没有一个是真的?目前,我还真的不知道。他曾经是上市公司吉林通化金马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闫永明曾一度被塑造为“中国伟哥第一人”,从通化金马成功套现后于2001年逃亡新西兰,后来被红色通缉令通缉。
新西兰当地媒体曾报道,闫永明在潜逃新西兰后累计在新西兰赌场参赌超过20亿,曾创下一天连赌超过15小时,一个半小时内输掉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等多项纪录。他挥霍的钱财来自于从上市公司通化金马的套现。
在两高报告中提到的第三起资本市场要案则是“伊世顿公司操作期货市场案”。
2016年7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依法对伊世顿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高燕等人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伊世顿公司操作期货市场案简单地说是这样的:2005年6月至7月,伊世顿公司利用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滥用高频程序化交易,操纵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获取非法利益3.89亿余元。
最高检专门解释“老鼠仓”
除了这些大案外,最高检的工作报告还对上述案件涉及到的一些专业用语,以附件的形式进行了特别说明。
“老鼠仓”,这一说法在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多次提及,证监会的表述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俗称老鼠仓)”。最高检则对此有了更为丰富和明确的阐述:老鼠仓是指一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知悉的法定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经营信息,如本单位受委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等,违规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转嫁风险,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注意了,谋取非法利益只是老鼠仓的一个表现,转嫁风险同样也是老鼠仓。这一点与内幕交易中避免损失有类似之处。
最高检以轰动一时的马乐案为例,来说明什么是“老鼠仓”,并且称之为典型案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其掌控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买卖股票76只,累计成交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912万余元。
最值得一说的是,为了此案,检察机关可谓是费尽周折,越挫越勇,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
剧情是这样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马乐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深圳市中院的判决令深圳市检察院很生气,于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量刑明显不当,广东省检察院予以支持。
然而,广东省高院驳回了深圳市检察院的抗诉。一气之下,广东省检察院出大招了,提请最高检抗诉。最后,检察部门终于打赢了这场硬仗,最高院作出的再审终审判决采纳了最高检的抗诉意见,马乐初审判决中的缓刑被取消,罚款金额也有所增加。
两高将在何处用力?
证券君还注意到,2016年两高都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司法资源,主要是服务于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
2016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3.3万件,2016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4.7万件。
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典型案例,比如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系列案件。
IPO已经过会等待发行的乔丹体育,是最高院报告提到的一家拟上市公司。最高院去年4月,提审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有关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同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相关商标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
上面的都是过去时,现在你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仔细看看最高检2017年重点要做哪些事,也许你已经踩了红线。
2017年,最高检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将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侵占专项补贴资金等刑事犯罪,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等环节职务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制化,保护企业家精神。
看到这里,你还想侥幸吗?还能心存侥幸吗?
你真的不用心存一点儿侥幸,所有的侥幸都是多余的。因为现在立案容易了、查案容易了,执行也更容易了。你不信吗?
随着进一步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目前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非常大的改观。现在是“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且简化立案程序。2016年,全国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查人找物”也更容易了。最高法已经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类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
司法拍卖也是更为方便,去年各级法院累计网拍43万余次,成交额2700多亿元,成交率达到90.1%,还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亿元,既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又遏制了拍卖中的腐败。如果你摊上了事儿,这可能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
老赖也会感到寸步难行。最高法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使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
有没有更厉害的新招式呢?我想是有的,你要不要以身试法?记得把试后体验告诉我,我作为负面典型写出来警醒后人。你也算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