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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处罚决定书揭开益盛药业内幕交易案详情

加入日期:2017-2-9 13:06:46

2013至2014年间,益盛药业的“接力”重组背后,竟还潜藏着多桩内幕交易案。前日,证监会的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其中详情公之于众,并对三名直接涉案的内幕交易者合计罚没逾2000万元。

其中,益盛药业副总经理、董秘李铁军被没收违法所得约444.6万元,并处罚款约1333.7万元;益盛药业营销中心督办部原部长李冬梅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9.6万元,并处罚款约88.7万元;与益盛药业董事长等高层存在同事、邻居、亲戚等多重关系的单贵利则被没收违法所得约31.8万元,并处罚款约95.5万元。

回溯经过,上述内幕交易案发生于益盛药业2013至2014年间的一起“接力”重组。2013年10月底,抚松长白山人参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万良人参市场”)实际控制人杨某宇等拜访益盛药业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表示,可考虑收购万良人参市场100%股权。11月20日,张益胜召集公司高管开会商议与万良人参市场合作事宜,会议议定益盛药业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万良人参市场100%股权,价格待定。后经多次尽职调查洽谈,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确定益盛药业发行股份收购万良人参市场全部股权。

2014年3月31日,益盛药业开市起以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由临时停牌。蹊跷的是,此后双方合作因故终止,但益盛药业并未公告收购万良人参市场的具体情况。

在考虑收购万良人参市场期间,张益胜曾同时与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下称“皇封参业”)洽谈收购,并提出了初步合作意向及收购方式。与万良人参市场终止合作后,益盛药业于2014年5月与皇封参业方面启动收购洽谈,并于6月27日公告复牌,称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皇封参业100%股权。至当年10月25日,益盛药业发布公告称收购终止。

“接力”重组就此告终,但是在此过程中,内幕交易却暗潮汹涌,李铁军、李冬梅、单贵利等通过内幕交易大肆牟利。

证监会认定,益盛药业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构成《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在上市公司公告前属于内幕信息。

经查明,益盛药业董秘李铁军实际控制“王某胜”“王某”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买入“益盛药业”。同时,内幕信息公开前,李冬梅通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频繁联系(38次通话和14次短信联络),买入“益盛药业”。而单贵利则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毕某涛系亲戚,二人关系密切且经常相聚玩乐。2014年1月至3月,二人有过7次通话,还存在资金往来。同时,单贵利与张益胜系同事,二人住同一小区且关系密切。2014年1月至2月,二人有2次通话,且二人对通话事由的辩解不能相互印证,“单贵利”账户存在内幕交易获利的情形。

此外,2月7日,证监会还发布对益盛药业、张益胜、李铁军等21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总计570万元罚单。证监会对益盛药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罚款处罚,给予张益胜等人警告、罚款处罚。

证监会认定,上述21名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益盛药业未依法披露有关人员持股情况;二、相关责任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情况,但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1998年底至1999年初,益盛药业的前身集安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集安制药”)增资扩股,吸收王玉胜、尚书媛等十人为新股东。此次增资过程中,存在王玉胜、尚书媛等四人受托为公司高管代持现象。针对上述事实及相关信息,益盛药业未依法予以披露。

直到2012年3月,由于代持股份限售解禁,涉及减持资金分配和税费处理,经相关人员反映,益盛药业董秘李铁军获知代持股的详细情况后向益盛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益胜汇报,张益胜要求李铁军不要声张,并安排益盛药业相关部门负责代持账户的减持工作,希望通过减持消除隐患。

2014年6月,证监会发现益盛药业上述违法情形,随后查明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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