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要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大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犯罪。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偷逃税款、骗取贷款等犯罪,坚决查办土地批租、动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促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据最高检公诉厅厅长陈国庆介绍,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2017年公诉工作八大重点之一。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重点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和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
当前,证券期货涉嫌犯罪活动主要呈现:金融资管领域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多发高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典型犯罪更趋复杂、新型;利用新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法隐蔽,涉案环节从IPO向并购重组蔓延等趋势。2016年,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
(原标题:最高检:将加大证券期货新型犯罪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