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发布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2.0亿吨左右;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坚定不移落实去产能年度工作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稳步发展先进产能,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促进生产能力与实际产出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