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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分析师遭监管警示

加入日期:2017-12-13 4:39:2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2-13 4:39:21讯:

  上海证监局网站12月11日公告称,检查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江特电机”的研究报告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审慎,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已对报告制作人和署名人施毅出具警示函。

  7月30日至9月19日,海通证券共发布四篇与江特电机相关的报告,第一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2019年每股盈余(EPS)分别为0.29元、0.42元和0.59元,给予2017年45倍估值,对应目标价13.05元;第二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2019年EPS分别为0.30元、0.42元和0.60元,给予2017年5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15.00元;第三次预测江特电机增发摊薄后2017~2019年EPS分别为0.30元、0.40元和0.53元,给予2018年7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28.00元;第四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年EPS为0.30元,增发摊薄后2018年、2019年EPS分别为0.40元和0.53元,2018年7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28.00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述研究报告中标注“资料来源:公司年报(2015-2016),海通证券研究所”,未载明引用信息来自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信息来源标注不完整。

  上述行为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研报的制作人和署名人施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严守合规底线,严格遵循客观、审慎、专业等执业原则,切实提高研究报告的制作质量。

(原标题:海通证券分析师遭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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