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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公布半年报 营收与利润现“双降”

加入日期:2016-8-24 7:28:25

兴业证券(601377,收盘价7.93元)于8月23日披露半年报。由于A股市场萎靡不振,今年上半年兴业证券收入和利润不出所料出现“双降”的情况。前六个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0.28%;净利润11.1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2.42%;每股收益为0.167元,净资产收益率仅3.92%。

三项主营业务收入下滑

从半年报来看,受证券市场调整影响,兴业证券经纪业务、投资业务及信用业务收入同比均出现下滑。

财务数据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31亿元,同比下滑36.25%,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实现利息净收入4.5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6.35%,主要系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减少;实现投资收益6.9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7.51%,主要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受市场行情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处置收益减少。另外,由于证券承销业务规模增加,公司实现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6.2亿元,同比增长39.02%。

半年报披露五起被监管情况

但是兴业证券最引人注意的并非业绩问题。事实上,公司业绩走势与券商行业基本一致。最令市场关注的,仍是监管问题——在半年报中,兴业证券披露了上半年五起被处罚和公开谴责的情况。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欣泰电气造假上市案中,公司所负的保荐责任。7月2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招股书中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保荐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第二项是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因为2015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行为。2016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对公司予以警告,处罚款3万元。

第三项处罚是2015年7月7日,公司融资融券强制平仓出现差错,导致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股票的实际平仓数量远超过应平仓数量;7月8日,公司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在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进行买回操作。2016年2月18日,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责令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每3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第四项处罚是公司莆田学院中街营业部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营业部原负责人郑赛芳、员工祁冰在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的情况,在2016年4月7日被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项处罚,是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兼专户投资部副总监吕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基金投资运作有关的不当言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月22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东出具警示函,对杨东予以警示。

分析师:估值存在修复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7月证监会公布的一年一度券商分类评价结果中,兴业证券由去年AA级降为BBB级。而由于每年券商分类评价结果时间周期为头一年的5月至当年4月,而兴业证券第一项有关欣泰电气造假上市责任处罚发生在7月,因此业内人士普遍预期,2017年的分类评价,兴业证券仍然承受较大压力。

不过,对于兴业证券的未来,业内人士仍充满信心。如东吴证券指出,“公司目前估值对应1.7倍市净率,在同类中小型券商中最低。估值存在修复空间。给予目标价9.5元。”

编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