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复牌五日交易额1.2亿元原因成谜 市场仍存猜疑】从种种迹象来看,*欣泰五日的亿元交易额发生得似乎并不是那么自然,例如,在*欣泰退市前巨额成交“奇迹般”地发生之际,有关*欣泰等股票代码的新股申购信息也适时的在市场上出现。(证券日报)
从种种迹象来看,*欣泰五日的亿元交易额发生得似乎并不是那么自然,例如,在*欣泰退市前巨额成交“奇迹般”地发生之际,有关*欣泰等股票代码的新股申购信息也适时的在市场上出现。在一潭死水上激起涟漪,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需要布局。
7月18日,*欣泰毫无悬念地迎来复牌后的第五个跌停,在集合竞价阶段,*欣泰以609手单的成交量牢牢被封死在跌停板中,当天成交额709万元,比前一个交易日萎缩近一半。
而在此前几个交易日里,即将被监管部门强制退市的*欣泰却出奇地迎来接连几日的高交易量,在五个交易日内里达成了约1.25亿元的成交额。不过,其交易量明显呈现逐日缩减状态。在*欣泰复牌后的首日,其成交额为4008万元,到第四天降到了1584万元。从成交情况来看,已无大单迹象。
与此同时,在*欣泰自7月12日复牌至今的五个交易日里,其股价已由停牌前一天的14.55元/股跌至8.60元/股,跌幅已达40%。
从种种迹象来看,*欣泰五日的亿元交易额发生得似乎并不是那么自然。例如,在*欣泰退市前巨额成交“奇迹般”地发生之际,有关*欣泰等股票代码的新股申购信息也适时的在市场上出现。那么,究竟是什么让“奇迹”屡屡在*欣泰身上发生?在这一场“闹剧”的背后,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接连五日股价已跌去40%
“每天早上起来一睁眼就是挂着股票,等待能出现‘奇迹’,希望能把*欣泰卖出去。但是今后更难卖出了。手里捏着半个家当,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一天天贬值。”孙女士在今年3月7日和3月15日,分几次以11.20元/股均价买入了*欣泰3万股,如今才4个月的时间,这些股票的价值就如过山车一般,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年初,公司公告有暂停上市风险,但是当时判断公司股价处于低点,正是进入的时机,涨了一波也没有卖,没想到现在想出也出不了了。”孙女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买入这种股票完全是一种赌的心态,但后面发生的退市事件,是她怎么也没预料到的。“眼看成交量一天天萎缩,把手中股票卖出去已经没有希望。”
然而,*欣泰复牌后成交量却打破常规。复牌后的第一天,*欣泰牢牢封在跌停板位置,但令人惊讶的是其居然成交了4008万元,此情况在第二天再度发生,*欣泰的成交额与往常无异,又成交了3800万元。
7月14日,*欣泰成交量明显呈萎缩状态,全天成交额为2458万元,换手率2.56%,较前两天缩减近一半,500手以上大单也仅有两笔,其他均是几手到几百手的小单。7月15日,在*欣泰复牌的第四天,其成交额更是降到了1584万元。7月18日,*欣泰成交额再缩减至709万元,交易量加速萎缩。
市场人士预测:“照此情况下去,*欣泰成交量将降至每天几万元甚至无人交易的冰点。”
“肯定是出不了手了,砸手里了。”孙女士叹了口气。
7月13日收市后,深交所发布致歉公告称,因为交易所把停牌结束时间错误地设置为11点30分,系统于该时点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导致该股票64.15万股成交。但根据有关交易规定,11点30分至13点为非接受申报时间,交易系统不接受任何申报,包括撤销申报。因此,11点30分的成交结果与13点复牌的成交结果一致,成交有效。深交所对此“深表歉意”。
然而,这也只是*欣泰复牌以来巨额交易量的冰山一角。据深交所有关其成交的信息显示,前四个交易日内,该股买入成交和卖出成交均以个人为主,3212个个人账户买入,其中2994个账户资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下;共有989个账户卖出,其中759个账户资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下。买入居前账户普遍资金规模较小。
也就是说,在这场“必赔无疑”的买卖中,散户却成为了勇敢的“接盘侠”。
除了散户,重仓该股的私募大佬创势翔也无疑将首先“踩雷”。在复牌前一天,*欣泰股本结构里显示,创势翔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已超2亿元。
今年4月份,创势翔对*欣泰连续两次举牌,持股比例达1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4月20日,创势翔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万股,按照停牌前14.55元的价格计算,持股市值近2.5亿元。7月18日,该股跌9.95%报8.60元/股,截至目前创势翔持股市值已跌去四成,损失超1亿元。
与此同时,众多散户成为这场“灾难”中最大的损失者。
“究竟谁在赔偿范围,怎么规定赔偿范围,已经成为我们买入*欣泰的股民现在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另一位*欣泰的投资者郝先生告诉记者:“不符合赔偿条件的,恐怕只能认栽了。现在我们只能关注维权情况、关注兴业的赔付方案。”
对于赔偿问题,证监会方面表示,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兴业证券为出资人,出资人民币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欣泰董事长称将考虑走破产程序。不过,显然创势翔并不在赔偿范围内。
迷幻手法猜想
*欣泰连续几日高成交量背后的操纵者是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名义,发布有关*欣泰等股票代码的新股申购信息。申万宏源证券短信及相关业务平台从未发布过上述虚假新股申购信息,此为冒用申万宏源证券名义发送的信息。
记者随即联系了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对方一位负责人承认:“确实有虚假消息发出,但是部分不法人士冒用了申万宏源的名义,并不是公司营业部发出的。公司证券部也接到了多起电话,但很多投资者已受骗上当,错误买入。”
如此看来,在虚假消息被发布的同时,的确有人成功出逃。有业内人士猜测:“*欣泰近几天的交易,或许是一些小私募或代客理财的席位,拿出一部分资金帮一些资本出逃,赚取一定酬金或是交换内幕资源。”
而亦有市场人士认为:“这可能是一些资本对倒、自救,那些目前持有大量*欣泰的机构不会束手待毙,通过对倒可以集聚人气,吸引部分散户注意。而二级市场有一些赌徒会铤而走险,从而给机构‘丢掉’手中股票机会。”
一位操盘手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通常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出货,一些人会采取的特殊手法,这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法,在股票没人接盘之际,他们通过对倒等方式,将股票小范围激活,让其‘置之死地而后生’,但最终目的都是引小散户入局。”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有人为制造虚假交易,引诱散户接盘,会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和调查。”
不过明知是地雷还要踩也是冒险的行为。一位机构人士告诉记者:“通常互相对倒,是为了某些目标,帮助大户出逃是有可能的,但牺牲是必须的。”
*欣泰的高交易量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部分营业部自7月12日“*欣泰”复牌以来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在发布情况称,目前尚未发现部分账户买入和卖出交易的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也未发现相关营业部的账户存在对倒对敲行为。
不过,深交所强调将继续加强盘中交易监控,并严厉打击可能的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交所方面表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欣泰退市进程已经确定。深交所将严密监控交易,将“*欣泰”列为重点监控股票,专人专岗,对交易情况密切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采取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其将继续采取多种监管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涉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影响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行为进行针对性监管。
“虽然监管部门目前调查并未发现在*欣泰交易中部分机构有对倒行为,但该股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异动,仍需引起重视。监管部门今后应对此类股票交易的特殊时期,势必将收紧监管,并更有经验。”财经观察家葛甲如是说。
【三千中小投资者缘何博傻*欣泰】
*欣泰自7月12日复牌交易以来,以连续跌停和其间爆出的欺诈性新股申购短信、机构对倒对敲质疑而不断占据财经新闻显眼位置。按照深交所方面的数据显示,前4个交易日里*欣泰成交的1.2亿元集中于3000多个个人账户,其中2994个规模为100万元以下。以此可以推断,参与*欣泰博傻的多为中小投资者。
可是,在深交所盘前、盘中、盘后不间断地提出风险警示,重申退市进程不可逆的情况下,这些中小投资者何以置若罔闻,火中取栗呢?
其一,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作祟。按照A股市场历史来看,自2001年水仙电器被强制退市算起,至今两市共有51家公司被强制退市,而且,这些退市公司摘牌后都是到新三板继续交易,其后或存在重组进而重新恢复上市机会。*欣泰投资者或仍存赌博心理。
然而,这次*欣泰真的不一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而*欣泰无法重新上市。另外,由于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影响无法消除,也无法纠正,不符合上述《重新上市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面纠正违法行为”的要求。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即“一退到底”。投资者应当对此有充分的风险认识。
其二,对监管方式的转变缺乏有效认知。今年以来,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路正在不断贯彻落实,而IPO环节恰是落实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中之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30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894家,创历史新高,为此,证监会加强了各个环节、主体、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其中17家被终止审查,并开展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而且,今年以来,对于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明显加重,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等股票案罚没金额超10亿元,新三板企业参仙源虚增利润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正是通过这些鲜明的事例,中国证监会一方面对已经发生的违规违法毫不留情,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令投资者感受到法律保护的力量,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伸张,从而稳步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进程。
从证监会明确对*欣泰开出罚单以来,深交所一直在喊话,不断警示风险,已经履行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毕竟,交易决策由投资者自行做出,交易所不能替代投资者交易,投资者应该对自己的投资决策及其带来的风险负责。
总体而言,无视 *欣泰风险,玩儿有钱任性游戏的投资者,恐怕是心存侥幸,对于当前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缺乏敬畏。
【*欣泰设置两段交易机会给予市场消化时间 形成稳定预期】
日前,有投资者对 *欣泰的复牌交易规则提出质疑,既然 *欣泰退市几成定局,不可恢复上市,不能重新上市,为什么还要交易?买卖双方在跌停板价格上成交,一些旧投资者退出成功救赎,接盘的投资者成为了新的受害者,受害人数量也没有变化,这样交易有何意义?
据记者了解,欣泰电气股东在公司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有两段交易机会的设定是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一段是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另一段是公司股票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
设置两段交易机会的制度设计可以给予市场足够的消化理解时间,有利于市场形成稳定的预期。这一规则的立法精神是“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具体而言,欣泰电气退市不可避免,也就意味着欣泰电气终止上市时,其股票将摘牌,不再有二级市场市值,这对于目前仍然持有其股票的投资者而言影响极其巨大。虽然上市公司已在停牌前多次提示了退市风险,但仍然会有部分投资者忽视风险而持有股票。考虑到欺诈发行违法退市相比其他财务困难因素退市,更具突发性,规则需给予这部分投资者除退市整理期以外的交易期间,投资者可以额外获得卖出的机会,减少损失。
而且,保护投资者权益既要保护目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也要保护即将买入股票的潜在投资者。对于前者,规则给予了其卖出避损机会;而对于后者,规则要求最大力度地、最充分地揭示风险,让潜在投资者充分理解欣泰电气“一退到底”的风险,明确知悉“买入极可能遭受巨大损失”的后果,为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
此外,投资者权益保护是个综合体系。对于目前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通过卖出交易仅是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投资者还有机会通过向公司及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提起诉讼等主张自身权益,适格投资者还可以获得保荐机构先行赔付。
(责任编辑:DF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