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要复牌了!深交所紧急说明四大问题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欣泰电气要复牌了!深交所紧急说明四大问题

加入日期:2016-7-12 7:22:04

欣泰电气就要复牌了,一字跌停是肯定的,而深陷其中的9036万股流通盘(约13亿元市值),不知道要挂多少天跌停板,才能侥幸出逃...就在公司复牌前一晚,深交所紧急说明4大问题。

  欣泰电气7月11日晚公告,公司股票将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交易30个交易日内,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之后公司股票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复牌后会有多少个跌停板,“踩雷”机构又将有多大损失?证券时报·莲花财经(ID:lianhuacaijing)在此前的稿件中已有详细计算。详见(欣泰电气复牌后 创势翔投入的2.3亿元将只剩零头...)以退市长油和退市博元作参考:在复牌后的30个交易日及退市整理期的30个交易日期间,退市博元股价累计下跌了40%;而在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退市长油股价跌去了50%。而欣泰电气被判的是“死刑”,退市后不得重新上市,这也意味着,欣泰电气所有的炒作预期都已经破灭,情况比退市长油和退市博元糟糕N倍,复牌后基本没有大资金敢去冒险,跌幅会更惨!至于跌停板数量,那就得10个起算,20个跌停估计也止不住...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提醒:虽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主动成立了5.5亿元的先行赔付基金,用于补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是有一系列条件的,比如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风险提示公布以后,再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投资者,发生的亏损不赔偿。这就提醒投资者对有污点的上市公司,千万不要博傻。

  复牌前一晚:深交所紧急说明4大问题

  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这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由于明日就要复牌交易了,深交所今日晚间紧急发布关于欣泰电气投资者关心问题的说明(一),对欣泰电气的退市进程、股东是否还有交易机会等问题进行答问。详细内容如下:1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是怎样的?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包括:(1)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已披露);(2)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自7月12日复牌起算);(3)深交所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4)公司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5)深交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6)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7)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欣泰电气股东是否还有交易机会?欣泰电气股东在公司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还有两段交易机会:(1)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欣泰电气股票自2016年 7月12日复牌后,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本所自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2)公司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3.4.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13.4.1条第(十二)项规定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的,本所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3.4.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13.4.1条规定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且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自本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3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后,是否能重新上市?为规范终止上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于2015年1月30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重新上市办法》”)。《重新上市办法》针对创业板作出了差异化制度安排。《重新上市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另外,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其影响无法消除,也无法纠正,不符合《重新上市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面纠正违法行为”的要求。可以预计,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4深交所下一步工作安排是怎样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的原则对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另外,深交所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市场传闻,加强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其它: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欣泰电气发布的公告。

  欣泰电气退市:4大误区

  7月12日起,欣泰电气股票将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据了解,近期很多投资者,甚至是财经媒体,都误以为欣泰电气明日就要进入退市整理期。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7月12日起的30个交易日,属于复牌交易日,离退市整理期还远着呢!莲花财经的同门师兄弟时报君(证券时报网,微信号:wwwstcncom)特意整理了关于欣泰电气退市的4大误区,写的非常详细。投资者们不妨仔细看看,学习学习...误区1:7月12日复牌后,公司就只剩30个交易日。根据欣泰电气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7月12日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有投资者据此认为,欣泰电气2016年7月12日起就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参照退市博元的交易情况,在A股的交易日就只有30天。正解:7月12日起属于复牌交易。实际情况是,欣泰电气公告显示,公司将于7月12日复牌,预计交易30个交易日之后至8月23日再停牌。深交所在该次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当然,根据欣泰电气的情况,肯定会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但从流程上来讲,显然现在还没有到退市整理期。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的15个交易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才进入退市整理期。

  深交所官网上相关负责人的表态也已说明,欣泰电气尚未进入暂停上市阶段,更未进入强制终止上市阶段,离进入退市整理期还远着呢。

  误区2:欣泰电气将直接强制终止上市?由于欣泰电气将是A股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实施退市的公司,有投资者认为将会从快从严,甚至会被直接实施强制终止上市。正解:先“暂停上市”再到“强制终止上市”。实际情况是,对于创业板公司退市,深交所早已制定相关规定,会按照规定来执行,不会跳过“暂停上市”阶段就直接进入“强制终止上市”程序。

  深交所负责人上周五亦表示,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原则对符合标准的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

  这意味着,深交所会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先对其实施暂停上市,然后才进入强制终止上市乃至摘牌。

  注意,“暂停上市”和“强制终止上市”是退市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沪市的博元投资于2015年5月28日被正式实施暂停上市,历时8个月后,直到2016年3月21日,上交所才宣布对其实施“强制终止上市”,并以“退市博元”的身份交易了30个天。

  可以预见的是,证监会表示,对欣泰电气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或意味着将快速推动其进入暂停上市期,且暂停上市期经历的时间也可能较短。

  误区3:欣泰电气不能重新上市,也不能进“老三板”?证监会在上周五的新闻发布上指出,深交所将在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退市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欣泰电气在退市后,不能重新上市。甚至有媒体报道,欣泰电气在摘牌后也不能进入股转系统的“老三板”市场(即“两网及退市公司”)挂牌转让。正解:不能重新上市是真,但可进入“老三板”实际情况是,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前,应当与具有股转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截至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公司仍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交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同时为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主办券商。误区4:欣泰电气买了就会赔\卖掉才能赔?有投资人认为,只要我买了欣泰电气发生亏损,就一定能获得赔偿。还有人认为,虽然因欣泰电气欺诈上市受到损失,但股票没卖掉就无法核定实际损失,从而无法获得赔偿?由于欣泰电气退市后不能重新上市,可以预见的是,复牌后即使投资者自己主动挂牌卖出,也未必能如愿成交。如果因卖不出无法核定最终损失而无法获得赔偿,那投资者岂不是要吃闷亏?正解:赔不赔,买卖时间点很关键实际情况是,投资者能否获得赔偿与对是否卖出无关,但买入时点很关键。据欣泰电气的保荐人兴业证券7月8日的公告,兴业证券设立了总额5.5亿元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户对适格投资者的先行赔付。根据该赔偿方案(有点拗口,可看稍后面的简化版),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属于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赔偿方法的计算公式为: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对于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而对于部分投资者担忧的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这意味着投资者能否获得赔偿与股票是否已卖出完全无关。这里是赔偿方案简化版

  怎么判断能不能赔,赔多少?

  在业绩造假被发现前买入并在被发现前卖出,不赔;

  在被发现前买入,被发现后才卖出或继续持有,赔;

  在被发现后买入,不管卖不卖,不赔。

  如何赔:1、参考实际发生的亏损金额,这是基准,不会超过这个标准;2、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市场风险因素没公布详情,市场预计一般是扣减同期创业板指数的跌幅,比如买欣泰电气亏了50%,同期创业板跌了20%,那就赔30%)值得注意的是,由证券时报维权律师团成员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共同起草,来自全国8个省市16位从事证券维权的一线律师就赔偿一事联署致函中国证监会刘士余主席、黄炜主席助理,建议在欣泰电气先行赔付案中实施听证制度,并对兴业证券先行赔付基金方案提出4项修改意见。其中有一条就是指出先行赔付方案不应该扣减任何所谓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上述律师认为,此举明显违反了《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是对保荐人先行赔付投资者制度的严重亵渎,必须予以纠正。

    关注我的股参会。<>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