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的造假事件,作为其保荐机构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将遭遇严重处罚。此前,负责欣泰电气上市发行业务的相关保荐人已经被深交所谴责处分。
业内人士预测,兴业证券的保荐业务或将由此引发连锁反应,业务发展将承压。
面临处罚
6月1日晚, 欣泰电气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57号)的公告。欣泰电气财务造假一事得以坐实。
有分析指出,根据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的处罚事先告知书,兴业证券等中介机构也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近年来,证监会对于加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监管不断加强。建立了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责机制,并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保荐机构责任,明确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增加“问核程序”。
因上市公司造假而导致保荐机构被处罚也早有先例。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因涉嫌财务造假被查处,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受到处罚。彼时,证监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这也是自证监会2004年保荐制度出台以来最严厉的罚单。
对于此次兴业证券可能面临的处罚,某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具体程度要参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关于保荐机构问题的不同情形规定了多种处罚程度,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保荐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文件、保荐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日志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因此,兴业证券是否及面临何种程度的处罚将取决于上述内容的具体情况。
针对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一事,兴业证券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欣泰电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我司立即启动紧急应对机制,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按照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要求,决定设立赔偿基金,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我司将视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万福生科造假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推出了对适格投资者建立3亿元的先行补偿方案。当时,此一举动被认为是平安证券积极弥补工作过失的良好表现。
此次,兴业证券也表示要设立赔偿基金。但鉴于前例平安证券因其短短60天的理赔期限而饱受质疑,在赔付期限方面兴业证券似乎需要特别注意。
保荐企业或遭更严监管审核
信达证券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表示,对于兴业证券的处罚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但毋庸置疑的是,此次欣泰电气造假事件后续或将对兴业证券的保荐业务产生一系列影响。
前述投行人士指出,由于过往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公司在后续业务承揽上的难度将更大,挂牌等保荐业务多少也会受到影响。此外,监管审核时,对于公司保荐的企业,其审核尺度可能也会更严。“由于IPO的工作周期较长,其影响辐射(的时间)可能也会更长。”该人士表示。
记者查询证监会网站发现,截至6月2日,兴业证券保荐的企业处于正常审核状态的有20家,其中主板9家,中小板1家,创业板10家。除上海网达软件“已通过发审会”外,其余企业尚处于“已处理”或“已反馈”状态。
另外,有5家企业中止审查,其中主板1家,中小板1家,创业板3家。在上述5家企业中,青岛天能重工的保荐人之一,正是前述被深交所处罚的欣泰电气保荐人伍文祥。
此外,由兴业证券作为主办券商的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目前的审核进度也是“中止审核”。
前述投行人士表示,监管的不断趋严,要求保荐机构需要更好地履行尽职勤勉义务,在企业对外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保荐机构实际上起到了背书的重要作用,需要更加专业、细致,把底稿做扎实,多跑项目现场。
刘景德认为,投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业务人员更加地尽心尽职。另一方面,需要公司严格要求,包括制度的执行、合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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