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首份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揭榜,4月份评价结果显示,3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点(含)-100点之间,占比40.66%;当月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达到369条,占比50.69%。其中,通过BPM报送申请挂牌材料被全国股转系统受理窗口驳回的负面行为达到325条,股票发行备案申请收到全国股转系统的反馈问题清单达到155条,上述两条位居负面行为数量前两名。
《证券日报》了解到,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制度运行两年多以来,主办券商执业过程中出现大量未明确违反规则、但同时表现为执业质量低下的行为,反映出主办券商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东方证券(17.010, 0.00, 0.00%)、华鑫证券、东北证券(11.480, -0.02, -0.17%)、德邦证券、广发证券(15.250, 0.03, 0.20%)、中银国际(并列第五)。
与此同时,4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共记录负面行为728条,涉及82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369条,占比50.69%;推荐后督导类278条,占比38.19%;交易管理类18条,占比2.47%;综合管理类63条,占比8.65%。
统计显示,负面行为记录数在5条(含)以下的主办券商32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10.99%;负面行为记录在5条-20条(含)之间的主办券商45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66.35%;20条以上的主办券商5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22.66%。
从统计结果看,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浙商证券;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川财证券;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川财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国开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