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5日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恒生网络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0,986万元,并处以约32,960万元罚款;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均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均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
邓舸表示,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恒生网络)、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铭创公司)等三家网络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涉案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证监会决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86万元,并处以约32,9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约217万元,并处以约65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朱志峰、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约949万元,并处以约2,848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照波、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邓舸介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84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券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均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相应罚款。
邓舸介绍,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网络HOMS系统、铭创公司FPRC系统、同花顺公司资产管理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网络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证监会决定没收上述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邓舸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精准打击,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原标题:证监会行政处罚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