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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广发、海通、华泰、方正四家券商

加入日期:2016-11-25 2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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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要闻】证监会通报打击市场操作专项执法行动

               证监会批复沪深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证监会正在牵头部署对地方各类交易所进行新一轮核查

               证监会处罚多家资管公司

  证监会表示,广发证券(行情000776,买入)、海通证券(行情600837,买入)、华泰证券(行情601688,买入)、方正证券(行情601901,买入)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查了解。决定责令广发证券改正,并没收680万元收入,处以3倍罚款;没收海通证券2865万元收入,处以8595万元罚款;没收华泰证券1823万元收入,处以5470万元罚款;没收方正证券786万元收入,处以1572万元罚款。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恒生网络)、浙江核新同花顺(行情300033,买入)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铭创公司)等三家网络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涉案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依据《证券法》第197条规定,我会决定:(1)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86万元,并处以约32,9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2)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约217万元,并处以约65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朱志峰、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3)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约949万元,并处以约2,848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照波、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24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6条、第8条、第13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3条第(4)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50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84条规定,我会决定:(1)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680万元,并处以约2,041万元罚款。(2)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865万元,并处以约8,595万元罚款。(3)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1,823万元,并处以约5,470万元罚款。(4)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786万元,并处以约1,57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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