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证监局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省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云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基本建成。
云南证监局局长林林在会上指出:“该《实施意见》是我省落实最高法院和证监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能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作出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拓宽投资者维权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辖区证券期货纠纷提供制度保障。”
此次会议就《实施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据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工作的目标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对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和监管部门在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涉及的日常协作、宣传培训、案件信息共享、调解员队伍建设、风险排查预警等方面合作做出安排。
按照诉调对接机制,云南省证券业协会和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将共同设立云南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通过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法院和官渡区人民法院等试点法院进行诉调对接,坚持公平、公正、免费、便民的原则,为辖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原标题:云南推进落实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