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方正证券7月24日晚间公告,当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暂停核准业务申请以及谴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大建采取谴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杨英采取谴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蔡晓昕采取谴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何东采取谴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民族证券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1、暂停民族证券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自营外); 2、暂停核准民族证券新业务的申请; 3、对民族证券予以谴责。
二、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财务总监杨英、合规总监蔡晓昕、副总经理何东均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通过北京证监局官方网站,对其予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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