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今日公告,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天然气公司”)分别与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和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上述协议达成,意味着公司与中石油在油气终端销售领域的合作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可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
发展与战略布局。
公告显示,广汇天然气公司将与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整合各自独资网络资源,着力推进油(气)终端销售业务方面的合作。双方将合作制订天然气销售网络建设计划,具体围绕酒泉市加气站建设“十二五”规划,共同制订2015年至2018年加气站网络建设工作计划,获批的加气站建设规划项目将由双方共同合作建设和经营。其中,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以及双方已有规划,由广汇天然气公司投资,共同申报建设运营加气站,并对广汇对天然气资源的供应具有唯一性,不得销售第三方资源。另外,双方还将积极拓展甲醇终端销售业务。
同日,公司还公告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的合作进展。公司拟租赁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现有加油站土地,投资加气站设备,实现加气功能。目前主要合作范围分别在阿勒泰、塔城、博州等三个区域,共同合作开展13座站点的资产租赁业务合作。本次合作期限暂定8年,具体合作协议由广汇天然气公司所属区域公司直接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标的区域公司签订。
公告显示,广汇能源已与福海天鹅湖南站、福海天鹅湖北站、塔城市新城站、额敏西区站、额敏东区站5座站点签定了正式资产租赁合同,并全面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另外五台南、北站等其它8座站点目前正在双方内核程序审批进程中。